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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又一批违纪者被查处!看看都有谁上榜了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6-03 14:41:34

元旦已过,万物萌生。但这只是大自然的季节流转,而正风反腐却是踩着不变的步伐,永远在路上。因此,违纪者面对的只会是一个季节,那就是寒风凛冽、冰冻彻骨的“冬天”!

面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利剑高悬,又有一些违纪者被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他们在寒风中备受煎熬。来看看这次都是谁吧!

洛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洛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洛龙区司法局副局长马留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5年9月23日下午下班后,马留芝违规将洛龙区司法局执法车辆豫C-D181警停放在其居住小区。2015年9月24日上午8时左右,马留芝使用豫C-D181警用于个人事务,被群众拍照举报至网络,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马留芝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2015年10月14日,洛龙区纪委给予马留芝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洛龙区司法局局长赵胜利给予诫勉谈话,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洛龙区司法局纪检组长陈雪平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吉利区吉利乡北陈村组织考察期间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9月12日至16日,北陈村报请吉利乡党委同意,由吉利区吉利乡北陈村村委会主任孙书林带队组织北陈村村三委部分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共计36人到陕西杨凌参观现代农业种植。考察期间,考察组私自改变考察内容,自由活动一天,到延安参观一天,并每人每天补助100元。2015年11月20日,吉利乡委员会给予孙书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不合规考察费用由个人承担。

伊川县吕店镇周沟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5年中秋节, 伊川县吕店镇周沟村支部书记周会朝违规用村里经费为村两委12名干部发放苹果和橘子各一箱,合计1150元整。2015年11月23日,伊川县吕店镇纪委给予周会朝党内警告处分。

安阳: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安阳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汤阴县伏道镇北里于村6名村干部公款吃喝问题

经查,汤阴县伏道镇北里于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天锦,冒领集体资金100000元,违规用于村集体事物82542元,村干部吃喝洗浴6362元,职务侵占11096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职务侵占错误;经伏道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汤阴县伏道镇北里于村党支部委员王好臣、村委委员李印章、村委委员贾秀芹、村委委员王会希、村委委员暴克学,公款吃喝洗浴,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经伏道镇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

林州市陵阳镇西朗垒村4名村干部违规使用占地补偿款问题

经查,2014年8月,林州市陵阳镇西朗垒村村委会主任周保昌、村委委员王海林、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吕明英和村会计兼出纳周从海,以按照上级规定,为远程教育学员配备智能手机为由,从上级拨付村里的占地补偿款中支出18000元,购买4部价值3600元的手机据为己有。调查还发现村委委员王海林违规报销个人开支,村会计兼出纳周从海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经陵阳镇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该村委会主任周保昌、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吕明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委委员王海林、村会计兼出纳周从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门峡:通报12起“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近日,三门峡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分别是:

湖滨区桥头市场管委会主任杜伟安排下属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

2013年至2014年6月,杜伟安排下属将收取的市场内广告牌租金3.6万元,设立账外账,直接用于单位各项开支。2015年11月24日,湖滨区纪委给予桥头市场管委会主任杜伟党内警告处分。

义马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千秋路派出所所长杨静渎职问题

2012年3月,在办理一起赌博案时,杨静指示案件承办人平某某包庇参与赌博的王某某。2015年7月10日,义马市纪委给予杨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灵宝市五亩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许清华受贿问题

2012年6月至2013年底,开发商许某某在承建五亩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过程中,许清华给予其提供帮助,许某某为表示感谢于2014年春节前送给其现金5000元。2015年7月27日,灵宝市纪委给予许清华党内警告处分。

灵宝市阳平镇卫生院副院长秦建学失职渎职问题

2011年6月,秦建学在担任灵宝市阳平镇卫生院副院长期间,安排本院会计强正军违规将1500份财政票据借给五官民营医院。2015年3月27日,灵宝市纪委给予秦建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渑池县仰韶镇贺滹沱村党支部书记宋松辰违规发放福利、设立账外账问题

2004年至2013年,宋松辰私自决定将该村“小金库”资金34.5万元用于向村组干部发放补助、奖金、福利。2005年底,宋松辰提议并安排该村文书王建伟将集体收入10.65万元,设立账外账,用于村里日常支出。2009年以来,宋松辰长期违规占有集体收入20000元。2015年9月24日,渑池县纪委给予宋松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王建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渑池县天池镇张吕村党支部书记赵继贤、村委主任张东飞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09年至2015年,张吕村将集体收入165479元,设立账外账,用于村里日常支出;2013年赵继贤违规为其弟弟办理危房改造手续,2014年张东飞违规以其妻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资金;2014年,二人违规为本村村民荆某某办理低保。2015年11月25日渑池县纪委分别给予赵继贤、张东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渑池县坡头乡杨树洼村党支部书记张全乐违反组织纪律及廉洁自律规定问题

张全乐于2009年9月28日违规将自己正在部队服役的儿子张某某确定为预备党员,并将其申报为护林员,领取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三年护林员补助共计19558元。2015年11月25日渑池县纪委给予张全乐撤销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职务处分。

三门峡市第二小学原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张捷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1年3月至2015年5月,张捷从自己保存的长期请假教师工资折中私自取款322760元,直接用于学校相关支出。2015年11月24日,湖滨区纪委给予张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陕县国土资源局会计程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3年2月,时任陕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房某某(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将两张非本单位的发票共计7440元签字后交给会计程伟,程伟从省拨付至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整理项目管理费中支出,在单位出纳处报销后将现金交给房某某。2015年12月18日,陕县纪委给予程伟党内警告处分。

陕县观音堂镇界岩村党支部书记董保社贪污及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2015年春季,董保社借该村实施绿化和环境治理工程购买绿化树苗之机,违规多报970元,据为己有;2015年5月8日,界岩村违规为三委8名干部发放补贴14800元;在村委集体重大事务上,董保社多次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村委重大事项。2015年12月18日,陕县纪委给予董保社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陕县西李村乡下张村党支部书记杨乱超失职渎职问题

2013年底,杨乱超召开村“三委”会议,研究决定向本村享受低保的群众每人收取50元费用,共计44人2200元,用于偿还下张村2006年实施“村村通”工程拖欠施工方的欠款。2015年7月24日,西李村乡党委决定给予杨乱超党内警告处分。

灵宝市西闫乡大闫村党支部书记赵中锋、副书记赵结锋、村委委员兼报账员赵建忠私设“小金库”、公款旅游问题

2008年7月--2011年9月,大闫村两委将集体资金4.3万元,设立账外账,直接用于村日常开支;2011年9月,弄虚作假以修路项目名义报支2009年3月至2011年8月村务招待费用30753元;2011年6月份,大闫村以考察名义组织村干部、组长到北京公款旅游,花费集体收入41000元。2015年11月23日,灵宝市纪委分别给予赵中锋、赵结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建忠党内警告处分。

平顶山卫东区:司法局局长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

近日,平顶山市卫东区司法局局长常国照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处分。

经查:2015年1月,常国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司机刘某到山顶茶叶店购买900元茶叶和1100元的茶具。茶叶由局办公室用于日常招待,茶具在常国照办公室使用,以上费用报销入账。

2015年12月18日,经卫东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常国照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1100元。

新蔡: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新蔡县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畜牧场场长梅树敏违规租用车辆、报销租车费用

2010年5月至2015年3月,畜牧场场长梅树敏未经批准租用面包车,报销租车费100700元,燃油费105849.78元,修车费21060元。新蔡县纪委给予梅树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坞乡河坞村党支部书纪李伟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

2015年8月29日,河坞乡河坞村党支部书纪李伟违规为其女举办升学宴。新蔡县纪委给予李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坞乡吴店村党支部书记吴新国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

2015年8月25日河坞乡吴店村党支部书记吴新国违规为其子举办升学宴。新蔡县纪委给予吴新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贿赂问题

2013年,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土地平整施工单位提供帮助,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草鱼19条,价值1727元。新蔡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727元。

孙召镇中心校校长唐春华违规发放补助福利问题

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孙召镇中心校校长唐春华用教育办公经费1.5万给各小学校长、中心校校长、会计、出纳等19人发放下乡大走访补助;用孙召镇拨付的“原民师养老补贴审核”工作经费和其他资金给参加原民师审核工作的组长、副组长每人200元生活补助,给参加审核工作的成员每人发放价值90元的茶杯一个;给镇书记、镇长和中心校校长各发价值330元的夏凉被一床。新蔡县纪委给予唐春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1990元。

砖店镇敬老院院长吴效文违规领取补助问题

2012年以来,砖店镇敬老院院长吴效文违规领取过节补助费500元,在财务账中报销个人手机费3700元。新蔡县纪委给予吴效文党内严重警告之处分,追缴违纪所得4200元。

棠村镇棠村村党支部书记王参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棠村镇棠村村党支部书记王参军2010年违规列支招待费10000元,2011年违规列支招待费1656元及其它问题,2013年公款吃喝8520元。新蔡县纪委给予王参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弥陀寺卫生院院长时保绿违规支出就餐费用问题

2012年至2013年,弥陀寺卫生院院长时保绿虚列支出18603元,用于冲抵就餐费支出,新蔡县纪委给予时保绿党内警告处分。

滑县:通报6起违纪典型案件

近日,滑县纪委通报6起违纪典型案件。分别是:

滑县桑村乡桑村集村原党支部委员、现金保管李文鹏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滑县桑村乡桑村集村原党支部委员、现金保管李文鹏,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保管的集体资金66800元,用于个人经营,构成挪用资金罪。2015年12月28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滑县新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正科级干部张国华工作失职问题

滑县新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正科级干部张国华,对分管的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致使其妻女先后违规领取城镇低保金8180元、城镇居民廉租住房补贴168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构成失职错误。2015年12月28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朱红彬违规操办喜宴问题

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朱红彬,在操办女儿出生十二天喜宴时,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备案个人重大事项,以打电话、捎口信等方式违规通知同学、朋友等非亲属人员48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5000元;两次设宴共计21桌,宴请亲朋好友160余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2015年12月28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滑县水务局三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问题

滑县水务局局长助理、水政监察大队队长李文忠(副科级干部),水政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关红伟,三中队队长秦世贤,因不正确、全面、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辖区内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缴纳水费等情形泛滥,造成违法无序开采地下水的现象严重和水资源的极大浪费,社会影响恶劣,李文忠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错误,关红伟、秦世贤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15年12月28日县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其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滑县城关镇东小庄村党支部书记宋战录,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孔祥安违纪问题

滑县城关镇东小庄村党支部书记宋战录,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孔祥安,为使本村村民非法获取土地补偿款,送给他人现金共计20000元,构成行贿错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伙同他人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错误。2015年12月28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宋战录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孔祥安撤销党支部委员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国有滑县林场党支部书记冯守杰、副场长徐振哲受贿问题

国有滑县林场党支部书记冯守杰、副场长徐振哲,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现金10000元、5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错误。2015年12月28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冯守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徐振哲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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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 划 :肖建中 翟 耀

统 筹 :李东红 王 雨

责 编 :尹海涛 刘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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