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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回复22条网友留言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6-03 14:42:04

郭庚茂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委书记留言

谢伏瞻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2月31日电 (张政)日前,河南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的2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南阳市宛城区计划内退养民办教师,2015年国家调整退休教师生活补助费时,宛城区没有调整我们这批退养民师生活补助,为此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没有解决。我们曾为教育事业贡献了大半生,现已进入风烛残年,生活补助是我们唯一的养老来源,要求宛城区能够按照省厅文件,及时上调我们的生活补助,恳请领导及时予以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5年12月30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我们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核,发现有关信息不清,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尚无法办理。请您将有关情况详细整理后,再通过南阳网《给书记市长说说心里话》栏目进一步反映,以利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您好,我是2013年特岗教师,2015年9月辞职,请问我们是否还享有补发的工资?期待您的回复!

答复意见: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与该网民取得联系,经了解得知,该网民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网民对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受理留言及时感到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民留言】

郭书记:您好,天气逐渐寒冷,供暖已经被政府和群众提上议题,许昌市阳光花墅小区开发商迟迟不竣工,连供暖转换站还未建设,不知道何时能用上暖气,请建设管理部门尽快督促,希望明年能用上。还有小区的绿化和公共充电棚以及地下车库都没有完善,这三个问题希望也能尽快完工,买这样房地产房子真是后悔死了,住几年了公共设施还没齐全,希望政府督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1.关于小区供暖问题;阳光花墅小区的所有供暖管道已铺设完毕,但因小区入住率过低,就此供暖的情况下,将大大提高入住业主的供暖成本。考虑业主用暖成本过高,所以至今没有提供供暖服务,待小区达到一定的入住率,将及时开通供暖。 2.小区绿化问题;因小区为分期开发工程,所交付的一期工程,已完成所有的绿化建设。 3.关于小区电动车停放处和充电桩问题;阳光花墅住宅小区,前期定位为中高档住宅小区。对非机动车的停放,在前期的规划设计中没有考虑,但是考虑到业主的实际问题,正诚公司也正在想办法积极处理。但在提出的建设非机动车公共充电棚的众多方案中,会涉及到改变前期公共设施的用途的变更或绿地的改变。这样的改变,需要经过规划部门和全体业主的一致通过方可实施。正诚公司已在小区内实施了关于此方面的问卷调查。下一步,我们将联系周边可存放非机动车地点,通过租赁方式,在小区北大门外侧,为业主建设临时性的非机动车存放及充电点 (此项措施正在进行中),尽可能的帮忙业主解决此问题。 4.关于地下车库的问题;正诚公司从2010年3月取得土地证至今,所购买的92-1号地域内,东北角处仍有8户居民房仍为拆迁到位。由于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兼做地下车库,因为从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拆迁一直不到位,未拆迁部位刚好是设计的人防工程,致使地下人防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导致地下车库也无法使用。特此回复,如果业主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通过电话:2952555进一步咨询。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您好:请您关注一下许昌市龙湖西苑小区房产证的问题,为什么一个小区其它楼可以办理房产证,唯独1号楼不能办啊,入住都3年多了。希望领导们再关注一下,让房产证尽快办好,谢谢领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查,市住建局迄今为止尚未接到龙湖西苑小区开发商河南东方宇亿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办理1号楼房屋初始登记的申请材料,由于房屋所有权登记为自愿申请办理,市住建局无法强制办理。待龙湖西苑小区开发商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各种手续齐全后,市住建局会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尽快为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特此回复,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通过电话:2777801进一步咨询。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嵩县的一名代课教师月工资900元。已经代了好多年,不是某些领导说的有人休产假,而是农村教师奇缺。想问一下,农村的教师生活补贴我们有吗?同岗不同酬,我们是否会再次受到歧视?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嵩县政府核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对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连片特困县为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责任主体,制订本地区补助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出台的《嵩县实施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方案》254号)明确规定“补助对象为全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村校、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陈书记您好:我是洛阳地区一名曾经奋斗在教育一线40多年的教师,于今年7月份光荣的退休了,退休本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有一件事已直困扰着我及和我有着一样情况的一批老教师。今年7月份洛阳市调工资,在职教师普遍预增资200元到500元不等,退休教师也每月增加工资200到500元不等,并且还补发了2014年10月到2015年7月共10个月的增资部分工资,而我们却一样政策也没有享受,既不按退休人员待遇调资,也不按在职人员调资。我也打听了,和我教龄差不多去年六月退休的一名教师这次调资每月增资350元左右,为什么我们不能享受党的好政策,难道我们多干一年还不如早一年退休的?希望陈书记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不要让我们这些长期坚守在教育一线的退休教师们流汗又伤心,也能享受党的好政策,在这冬日里感受党给我们的温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市教育局核实,由于工资政策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要待改革制度落实后,按相关政策重新核算相关费用。目前,我市正在推进此项工作。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我们是许昌禹州懿合苑小区的购房户,当初我们从懿合苑小区买房时他们小区五证齐全,等到现在我们去银行和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通知我们不能办理,楼盘也停工了。我们这么多购房户该怎么办?无奈之下我们这些购房户只好在这里来求助于郭书记帮我们解决。帮帮我们吧,我们这群人都快崩溃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调查,该小区已办理2#、3#、4#、5#、6#、7#、8#、10#、11#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您反映所购房屋不能办理银行按揭等手续已于2015年12月15日前办理完毕。您在禹州市亿合佳苑(懿合苑)小区所购房屋《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于12月15日由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禹州支行领取存放,待银行将您所欠房款支付给开发公司后,由开发公司通知您按约定分期偿还购房贷款。

【网民留言】

快9个月,正在办理之中,办理到何时,土霸不能服法,合法的宅基地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目前,长葛市和全省乃至全国一样,正在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已于2014年6月底全面完成,现正在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工作。按照省政府(豫政[2011]77号)文件要求,2015年底全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也就是说今年年底前将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发证工作。届时,我市将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向广大农户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

【网民留言】

河南省程平林业有限公司以诈骗手段获得注册,并在全省范围内长期实施诈骗。经过受骗权益人无数次举报和媒体披露,河南省林业厅一官员,于2014年5月6日向中国网郑州记者站记者表示:“立案侦查”。至今,林业厅不但没有指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反而将该公司评为“2014年度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使其不但诈骗公民私有财产,而且还骗取了国家财政巨额资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接到情况反映,我们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查阅了河南程平林业有限公司相关档案资料。具体情况如下:河南程平林业有限公司总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河南程平林业有限公司淅川分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在淅川县工商管理局注册,主营产品为林木、果木、花卉种植、中药材、绿化树木,主要进行油用牡丹的种植与开发。2013年在金河后湾村培育油用牡丹500亩,2013年在寺弯镇老庄村种植牡丹1000亩,2013年在金河镇黑水庵村成功建成核桃套种油牡丹示范基地1000亩,2014年在滔河黄楝树育油牡丹苗500亩。 “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与认定工作为每2年进行1次。2014年8月25日,省林业厅下发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复审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该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通过淅川县林业局申报“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申报过程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复审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省林业厅。经市县两级审核后,确认该公司提交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均真实有效,并符合《河南省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检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与条件,该企业被拟认定为“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于2014年12月9日至15日在河南省林业厅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省林业厅未接到举报信息及举报材料,该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被省林业厅认定为“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针对“骗取财政巨额资金”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确实享受过林业造林补贴资金,在完成造林任务后,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均为依法依规进行补贴,未发现该公司骗取林业财政资金情况。 如该公司以诈骗手段获得注册,并在全省范围内长期实施诈骗,请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感谢你对河南林业建设的关注,恳请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林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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