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反家暴案件指引 报案可走绿色通道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4-29 15:42:15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荣华 通讯员/谭蓉张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反家庭暴力法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深圳市公安局迅速研究制定公安机关办理反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建立反家庭暴力报案处置绿色通道机制,实施反家庭暴力公安告诫制度等多项制度,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
深圳市公安局统计,2016年3月1日以来,深圳警方共办理相关案件20宗,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2人,逮捕1人,发出告诫书1份,其他处理35人。
深圳市公安局的官方通报称,为确保基层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履行职责,深圳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公安局办理反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实施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主要职责、要坚持的原则、相关案件的管辖和办理流程,对公安机关如何调查取证、如何处置,告诫书式样及相关法律规定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介绍,为了方便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民政部门、司法援助部门等单位帮助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时有效报案,各派出所主动与有关单位协调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报案处置绿色通道机制,疏通联系渠道。各派出所挑选了熟悉办案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办理反家庭暴力案件;实施反家庭暴力公安告诫制度,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各派出所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将送交加害人、受害人,联合居民委员会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实施反家庭暴力特殊保护制度,公安协助申请或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必要的条件下对受害人提供保护。
深圳警方表示,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深圳警方还全面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法的普法宣传,组织警力在社区张贴、分发相关普法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及有关规定,发布深圳警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举措、破获的典型个案点评等内容。
■案例
男子酒后致妻骨折被警方逮捕
犯罪嫌疑人彭某有酗酒的恶习,经常酒后殴打其妻。2016年3月5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彭某酒后回到其居住的宝安区新安街道某小区住所,又与其妻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彭某将其妻推倒,致使其妻身体碰撞沙发造成骶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深圳宝安警方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办理反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规定的办案程序进行了及时处理。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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