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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申诉济南数字化检察接访与群众零距离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31 15:02:31

人民网济南5月11日电(宋翠)“通过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工作,既免去了群众上访舟车劳顿之苦,又缩短了信访问题处理周期,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10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生在当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介绍该院数字化检察接访表示。

据记者了解,2015年初,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30个派驻基层检察室部署 “检视通”系统,实现了与基层院、市级院、省级检察院间的“四级”互联互通,开展了远程视频接访。对此,该院制定下发了《关于使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办理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工作办法(试行)》,并对基层院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

张生介绍说,该院远程视频接访启动分为信访群众申请启动和检察机关依职权主动启动两种方式。

信访群众申请远程视频接访是指,控告人、申诉人可以向居住地或者原办案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或检察室)提出预约申请,申请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同时应提供控告申诉书、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证据材料。需向要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的,下级人民检察院收到预约申请后,要立即进行审查。对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控告申诉事项,要在收到预约申请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材料提交上级院。对不属于上级院管辖的控告申诉事项,要告知控告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检察院表达诉求。

上级院审查同意接受预约申请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确定视频接访时间、接访部门、接访工作人员,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检察机关启动远程视频接访是指,上级检察机关在审查受理、立案、办理、释法说理、息诉化解、答复反馈、回访等工作中需要接谈控告人、申诉人,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也可以启动视频接访程序。上级院征得控告人、申诉人同意启动远程视频接访,双方协商确定视频接访的时间、地点、接谈内容等具体事宜后,及时通知下级院或派驻检察室做好视频接访准备工作。

根据规定,开展远程视频接访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制作接谈笔录由当事人签字。

“开通远程视频接访有利于群众就地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问题,减轻劳累奔波之苦;有利于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接访、会商案情,共同研究解决群众诉求,促进问题就地解决;有利于上级检察机关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答复反馈当事人、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减少越级上访。”张生表示,这是 “互联网+”形势下检察工作服务群众新理念新模式,通过视频接访实现了信访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与高检院、省院检察官面对面交流。

据悉,截止目前,济南市两级检察院及其派驻基层检察室已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待群众信访30余人次,均及时回复、妥善办理,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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