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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追踪:被告人集体上诉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16 18:19:49

    中新网杭州5月2日电(钟新)轰动一时的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1月20日由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寿满江、陈沛铭等6人被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到5年不等的徒刑。

    尽管初步定罪,但究竟是资金使用方串通银行的恶意盗取案件,还是酒企与资金使用方达成的灰色借款生意,各方仍旧争议不止。包括陈沛铭在内的6名被告人均强调:“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实质上是一场“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而不是诈骗”。所有被告均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亿万富商的意外落狱

    在丈夫入狱的两年时间里,李双(化名)已经为营救丈夫做出了她能做的所有努力。

    李双的丈夫陈沛铭是浙江民营企业主,身价上亿,也是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被告人之一。日前,中新网记者见到了李双。一见面,李双就把丈夫在狱中手写的《申冤书》递给记者:这是一份用黑色中性笔手写稿纸,长达20页,总计约8000字。

    李双说,申诉的内容陈沛铭已经写得滚瓜烂熟。

    为了替丈夫申冤,李双形容自己俨然成为了当下的“祥林嫂”。每次,陈沛铭写完的书信就交给前来探视的律师,李双则从律师手中接过这些信件,再负责向有关部门递交。“虽然都还没有得到回复,但只要他在里面一天,我就不会停止去努力。”李双告诉中新网记者。

    富商陈沛铭之所以被卷入“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源于一个招商引资项目:2013年,陈沛铭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签订“中央红”危楼改造项目的合作协议,为了尽快融到资金启动该项目,陈沛铭找到寿满江(被告人之一)借款,而寿满江则找到了南京金亚樽酒业的法人罗光。

    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3年11月,罗光与寿满江等人向酒鬼酒供销公司购买600万元高价酒,并向酒鬼酒支付645万元“存贷差”。作为“条件”,寿满江要求酒鬼酒供销公司在杭州农行华丰路支行存入1亿元,并作出一年内不提前支取、不质押、不转让、不挂失、不调查、不开通网银和电话银行等“六不承诺”。协议签订后,1亿元通过农行柜面转账到寿满江手中,陈沛铭得到了其中的3900万元,在将其中的大多数钱投入项目之后,又向寿满江返还了1100万元。

    2014年1月,酒鬼酒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的1亿元资金被全部转走,“涉嫌被盗取”,并向警方报案。

    2016年1月20日,湖南省湘西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6名被告人犯有金融凭证诈骗罪。首犯寿满江被判无期徒刑,陈沛铭获刑14年,其他几名被告人、包括涉案的农行杭州华丰路网点负责人方振,分别被判处5至15年有期徒刑。

    跨越万里开设账户

    从小家境优渥的李双,自己也身兼浙江一家民企的董事长职位。

    然而在陈沛铭出事的两年时间里,这位女董事长“体面”尽失:孤身一人前往人生地不熟的湘西吉首,堵门、拦车、跪地、哀求、倾家荡产还债,为营救丈夫做出种种努力。在2014-2016年期间,李双不停地去吉首的公安、检察院,申诉丈夫案件中的疑点,“渐渐他们从可怜我,同情我到敬佩我。不少人当面对我表示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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