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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才云:警察举报黑老大遭曝光,“内鬼”不可轻饶!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31 15:01:18

5月23日,在山西晋城监狱服刑的“黑社会老大”程幼泽刑满释放,上百名社会闲杂人员列队放鞭炮迎接,大摆筵席,视频流传到网络上引起众怒。山西警方行动迅速,26日即将程幼泽刑事拘留,同时抓获了9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凤凰网>2016年05月27日来源:观察者网)

山西煤碳“一家独大”的畸形经济,必然在引发社会的畸形连锁反应,其中最显著的两个负面效应是贪官多、黑社会多。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官场整顿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一大问题就是黑恶势力还比较猖獗。

5月23日,山西晋城监狱服刑的“黑社会老大”程幼泽刑满释放,上百名社会闲杂人员列队放鞭炮迎接,大摆筵席引起众怒,得到警方迅速处理。但意想不到的是,一名民警在公安内网举报后竟遭“内部人”曝光。

上百名社会闲杂人员迎接黑老大,轰轰烈烈,大有“坐牢光荣”“当黑社会光彩”“重操旧业”的反社会意味,被警方果断处理,是依法正风的正义之举,得到社会好评在情理之中。但随即发生的“民警举报记录居然被人截图发到当地网上社区,民警的身份遭到曝光”这条报道就让人不能淡定了。

我们可以作这样一些分析,公安网是电信专网,此专网内信息是绝密信息,未经允许,是绝不能私自拷贝或者截图另作他用;公安干警和公司人员均是受过保密培训的人员,一般不会发生过失泄密的行为,如发生这种行为,应视为故意;将公安网内部举报信息截图到发到当地网上社区,必是公安人员或公安网维护公司人员所为,不管参与人员是公职人员或公司职员,都是本事件的“内鬼”。

“内鬼”举报信息截图发至网上,泄露了举报人警号、姓名、举报内容等至为绝密的信息,相当于直接向社会公布了是谁谁谁举报的,对于被举报人来说,不啻于一个通风报信的“高音喇叭”,对于举报人员则是一种可耻的“出卖”行为。警方重大涉密信息一旦泄密,黑恶势力一眼便知“前因后果”,势必将引发社会闲杂人员和黑恶势力对举报人员的疯狂打击报复,“内鬼泄密”的后果可想而知并令人寒心。

古人早已知道“内鬼”对于部队纯洁性和国家安危的危害性。中国兵法圣典《孙子兵法》将“内鬼”叫做“间”,也就是今天说说的埋伏在革命队伍中间的“间谍”,专门输出情报、搞破坏的;从众多的小说和电影中我们清楚的知道,在战争年代或特殊时段,“锄奸”还是清除革命内部“内鬼”的重要任务。

“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在我们警察队伍中,一旦出现“内鬼”,受伤害的将直接是广大民警或案件线索举报人员,从这个情形来说,“内鬼”就是犯罪嫌疑人,如果不及时清除掉,他们将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对于公安队伍来说,对于社会秩序来说,对于维护社会正义的来说,将是一颗定时炸弹。如果“内鬼”不揪出来加以严惩,公安工作更是高危行业,有“内鬼”不揪是对人民警察职业安全、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

笔者强烈呼吁,应用最严厉的手段,对泄密“内鬼”开展专项“锄奸行动”。一是对涉及到的人,不论是公安内部人员还是网络公司维护人员,山西省警方应作为挂牌督办案件,立即根据截图的IP地址、用户名等信息着手,立即进行专项调查,将涉及到的“一干人等”缉拿归案;二是深挖其与黑社会勾结的线索,根据事实情节,追究当事人刑责,铲除黑社会安插在公安机关内部的“耳目”“保护伞”;三是对负有领导自然的山西晋城市公安局内部相关人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厉追究失密泄密的领导责任;四是应责成山西晋城公安系统举一反三强化全系统公安干警忠诚教育、保密教育,对考试不过关的一律停职学习,直到过关为止,不能让一名警察滥竽充数甚至堕落为黑社会的保护伞;五是加强对与公安机关合作网络关系公司的监管,加强从业人员教育,避免非公安人员盗取、泄露涉密信息。(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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