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价蟹”店家晒进货单:有人恶意炒作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0-08 10:38:30
“天价蟹”店家出示进货单显示,“帝王蟹”进货价在230元一斤左右。 受访者供图
原标题:青岛“天价虾”监管部门负责人停职
网络又爆“天价蟹”,餐馆回应称疑为商业竞争恶意炒作
标价38元的海捕大虾,结账时变成38元一只,青岛“天价虾”事件被网络曝光后,引起社会关注。继涉事餐馆被关停、罚款9万元,昨日“天价虾”事发地所在的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被停职。青岛市新闻办向南都记者重申,对欺诈违法事件坚决打击。
与此同时,青岛另一餐馆又被网络爆出“天价蟹”事件,网民称在一餐馆消费帝王蟹,398元一斤,一只就花掉2786元。该店经理就网络质疑回应南都记者称,该蟹其进货价就超过200元一斤,菜单也是明码标价,怀疑有人因商业竞争仿效“天价虾”恶意炒作。
天价虾:店铺关门招牌无踪
南都记者注意到,“天价虾”、“天价蟹”事件因游客最早在网上曝光引发舆论持续发酵,涉及事件均发生于10月4日晚,涉事餐馆均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而曝光游客来自四川、南京、宁夏、广州等地。
最早被曝光的是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菜单中海捕大虾标价为38元,但无计量单位,菜单最底下一行有“以上海鲜按个计价”字样。
南京游客朱先生提供的结账单显示,蒜蓉大虾1份,共计1520元,算下来消费一盘虾共40只。
四川游客肖先生回忆,当时正在吃饭听到朱先生与店家老板发生争执,上前一问发现自己消费1338元,老板称虾是38元一只。朱先生和肖先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均称,因害怕在外被宰,点菜前刻意问店家,对方明确称38元一份,且没问上多少只,直接上了一盘。肖先生还称,“事后他们说,就怕你们觉得贵,只给你们上了30只,还没给你们上50只呢。”
事发后朱先生和肖先生均选择打110报警。据朱先生回忆,110来后称此事不归他们管,应由物价部门管,随后让其拨打114查询,而物价局工作人员称太晚了处理不了、只能等明天。此后110民警离开,店家老板坚持一分钱不能少——— 朱先生2175元,肖先生1338元。
据朱先生回忆,他们准备离开时店老板拿出棍子并电话找帮手,还示意手下打110报警称有人吃霸王餐、不给钱想跑。随后110民警前来带双方到派出所,一民警称“真的管不了”。据肖先生称,当晚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市场价放开了,不好处理”。
为趁早脱身,朱先生和肖先生分别支付2000元和800元,回家后双方在网上披露此事。10月6日19时许,青岛市市北区官方通报称,拟对市北区善德烧烤店作出9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该告知书已于6日下午送达该店。央视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店的招牌已被拆除,老板已将店铺关闭。
天价蟹:店家称是明码标价
“天价虾”事件引舆论哗然,昨日网上又爆出“天价蟹”事件,事发于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的原浆醇餐馆。宁夏网友李女士称,10月4日晚去了一家餐厅点了只帝王蟹,“店家称重之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称完后7斤多,而且称了就必须买,吃过后结账两个人花了近3000。”
该店经理向南都记者提供的电子餐单显示,麻辣富贵虾68元一份,香辣蟹88元一只,帝王蟹398元一斤。李女士提供的图片显示,一只麻色海蟹被拔掉小蟹腿,称重显示7.46斤,结账单显示为7斤,仅蟹就消费2786元,而另两份菜分别为80元、10元。
“和这个帝王蟹被坑的是同一家啊。”昨日凌晨,一名广东网友针对李女士的经历发帖,“店名叫原浆醇,称龙虾之前直接把腿拔了,不要都不行。”据其提供的图片显示,这只虾做成三道菜,分别是熬汤、油炸、炒三种吃法,结账单上显示龙虾三吃2.58斤,298元一斤,共768.8元。
昨日下午,该店马姓经理向南都记者提供了自称为10月1日至10月6日的进货单,称帝王蟹的进货价在220元到240元不等,而做菜卖出时也明码标价。南都记者注意到,其10月1日、2日的帝王蟹进货价为240元一斤,3日、5日进货价为230元一斤,6日、7日为220元一斤。而龙虾的进货价则在170元到180元不等。
马经理解释称,当晚店员向顾客介绍一蟹三吃,有人担心捞出的蟹被掉包,店员征求顾客意见后才拔掉蟹腿、减轻重量,收取的也就是人工费。马经理向南都记者拍摄的微信实时视频显示,店内每个海鲜档位有红色标签,标注了价格,晚间仍在正常营业,“我们是明码标价,没有欺诈,怀疑是别人因为商业竞争借‘天价虾’故意恶意炒作。”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针对“天价蟹“事件致电青岛市政府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对方表态称,“欺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我们会坚决打击的。”
青岛官方:连续发文整顿市场
昨日下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前述负责人向南都记者反馈,针对“天价虾”涉及的善德烧烤店,市北区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等部门对其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此外,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青岛市市北区善德烧烤店宰客行为,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涉嫌欺诈经营,性质恶劣。我们感到愤慨。”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昨日的声明中,严厉谴责善德烧烤店恶意宰客的行为,称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共同利益。
“青岛消保委谴责宰客欢迎投诉”,@青岛发布官微18时16分转发该声明并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欢迎消费者和游客对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昨晚21时30分许南都记者致电该电话,电话显示为青岛市工商局申诉举报中心,提示音称”现在为电脑值班时间“,随后以中文、英文、日文等多国语言播报提示,可按1留言。
昨日青岛市新闻办负责人向南都记者提供的另一份通报显示,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发出《餐饮行业守法公平诚信经营倡议书》,要求明码标价,明令禁止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报分量、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此外,青岛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公安局在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联合通告中指出,严禁强迫消费、尾随兜售、欺客宰客、欺行霸市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该联合声明针对物价部门提出,要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表明的费用,以及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游客投诉,青岛市要求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等公开电话24小时受理游客投诉。对投诉反映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协调办理,对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将依法依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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