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时装品牌”合作依然存在,并且活得很好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4-29 15:27:40
事实证明,有明星背书的合作产品对消费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因而也是一种品牌资产。越来越多的快时尚品牌开始形成习惯,与明星合作推出这类的系列产品。
设计能力并不是零售商与明星合作中真正想要的。他们希望在市场推广上体现名人效应,零售商们也从与明星合作产品中得到了其他的收益,即以“明星产品”为诱饵,促进其他产品的销售。
还记得英国电视节目主持人艾里珊·钟与美国牛仔品牌AG Jeans合作推出20个系列产品吗?这是时尚业从未中断的趋势:明星服装线,明星或圈内人“设计”的系列产品,但实际上他们根本都不是设计师。
这样的例子不计其数。比如:坎耶·维斯特(美国饶舌歌手)的阿迪达斯系列,凯特·波斯沃茨(美国女演员)的Topshop系列,凯特·哈德森(美国女演员)的Ann Taylor系列,妮琪·米娜(美国女歌手)的K-Mart系列,碧昂斯的H&M系列,以及任何卡戴珊/詹娜姐妹背书的系列等等。
但不要维多利亚·贝克汉姆算在内,因为她已经用作品和创意获得了时尚业的认可。
关于大部分明星系列产品中,到底有多少“设计”成分,充其量非常有限,那究竟是什么让消费者一直想买明星服装线的产品?
通常情况下,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这些明星会为产品背书,通常会摆拍他们拿着面料色板或站在样品架旁边的照片,证明他们与这个系列产品的创作有关。
情况变了,影响也变
现实地说,蕾哈娜和碧昂斯能达成品牌的合作,主要是因为她们有大量粉丝的有时尚品味的人。蕾哈娜有5700万Twitter粉丝和4000万Instagram粉丝,而碧昂斯的Twitter和Instagram的粉丝数分别是1420万和6580万。这些数量庞大的粉丝,大部分是“死忠粉”,都想打扮得像他们喜爱的超级巨星一样。
事实证明,有她们背书的合作产品对消费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因而也是一种品牌资产。越来越多的快时尚品牌开始形成习惯,与明星合作推出这类的系列产品。
我们一直见证着明星在时尚中的消费驱动力。当阿迪达斯、彪马和A.P.C.(法国时装品牌)比市场上的其他品牌更进一步发展时,他们仍然受制于预算约束。如果没有蕾哈娜这样的明星,品牌想触及同样规模的消费者需要更大的开销。蕾哈娜的一条Twitter状态确实有巨大的影响力,但这些并不便宜,这些明星最终一定会让品牌为他们狠狠地花上一笔,实际上他们会确保一些正式的收益。所以,大牌明星(非设计师)与品牌内部设计师合作推出系列产品成了一件常事——因为品牌支付得起。
举个例子,自从巴尼斯(美国高档百货连锁店)与Jay Z(美国嘻哈歌手)合作推出了一个系列产品后就开始非常依赖这种战略了。这个系列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消费者比较抗拒买Jay Z冠名的产品,因为衣服或配饰都做得不太好。这一次的合作,还被时尚写作人调侃品味很烂。之后,巴尼斯找来NBA明星维斯·布鲁克继续合作男装系列产品。
令人惊讶的是,布鲁克的合作自从2014年首秀后,就为巴尼斯影响新的潜在消费者。随着社交媒体兴起,这类的合作更有意义。越来越多的明星经常在线上与粉丝互动并分享他们的生活,公众对他们更有熟悉感。
如今,NBA明星确实是很好的代表。布鲁克告诉《女装日报》:“我就像一个设计师,我的个人风格每个季度都会变化。”他继续说,“我每时每刻都在购物,有时也去线上找喜欢的网站以及不为人知的品牌。”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维斯·布鲁克喜欢时装,但并不是正规的设计师。
设计能力并不是零售商与明星合作中真正想要的。他们希望在市场推广上体现名人效应,零售商们也从与明星合作产品中得到了其他的收益,即以“明星产品”为诱饵,促进其他产品的销售。如果零售商们能用这些“特殊”系列产品把消费者吸引到他们的店铺中或他们的网站上,他们就有更多机会卖出这个系列的产品甚至是其他商品,这是许多“设计师×大众市场品牌”系列产品的关键因素。
来源:T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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