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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期商品挂牌交易推荐代表人培训的通知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31 15:07:45

  各授权服务机构、各授权培训机构:

  兹定于2016年7月30至8月1日在天津举办第十期商品挂牌交易推荐代表人培训(此次培训将全面涉及BEST上市业务、云商上市业务、直购网上市业务一、报名条件

  通过渤海商品交易所高管资格认证或商品分析师资格认证或现货交易业务资格认证的以下人员:

  (1)会员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2)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市场、销售、贸易或金融工作经验,拟从事渤商所商品挂牌交易推荐工作的交易所体系内普通员工、交易商或社会人士;

  二、

  培训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50号

  三、培训时间

  本期推荐代表人培训班集中面授时间(含面试)为:2016年7月30日至8月1日。7月29日13:30-17:30期间到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50号培训会议室报到。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5日17:30;另外,本期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五、报名须知:(一)各授权服务机构、各授权培训机构以单位的名义向交易所培训部报名,并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并提交《第十期“商品挂牌交易推荐代表人资格认证培训班”参训回执》(见附件一)

  2.填写并提交《商品挂牌交易推荐代表人资格认证培训参训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二)

  在2016年7月25日17:30之前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到交易所培训部指定邮箱:bocepx@boce.cn,申请交易所审核。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每家报名单位须确保本单位上报名单中的所有参训人员均为合乎报名条件的人员。反之,交易所培训部将视其所有上报人员均不符合报名条件,不予受理。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各报名参训单位收取,各报名参训单位在收取培训费用后,将参训成本费按1000元/人的标准交纳给交易所,7月30日至7月31日期间的中餐和晚餐以及8月1日的中餐由交易所统一安排,费用由交易所承担。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证书

  参训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获得由交易所颁发和授予的商品挂牌交易推荐代表人证书。

  八、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的认证考核按课堂出勤、课堂表现(含听课表现和小组讨论的表现)、理论考试成绩和培训结束后的可行性报告撰写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一)本次培训中,(1)累计缺勤达2小时的;或(2)缺席“小组讨论”的;或(3)缺席考试的;或(4)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XXX产品上市可行性报告.doc》论文的;或(5)与别人可行性报告论文内容雷同的,上述五种情况中,参训人员只要发生任何一种情况的行为,则该参训人员在本次培训中直接失去获证资格。

  (二)本次培训考核中,笔试必须及格(及格分为60分),笔试不及格人员,则直接失去获证资格。第一次笔试不及格的人员,有一次免费在线补考机会,补考需在第一次笔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补考通过即视为笔试及格。

  (三)本次培训的认证考核权重为:课堂表现:30分,笔试满分20分,可行性报告满分50分。

  (四)参训人员需在培训结束后二周之内提交一份《XXX商品挂牌交易可行性报告.doc》(word文档,字数至少在10000字以上);80分及格;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方案的,字数不足的,内容雷同的,直接视为不及格;不及格人员有一次补考机会,即在运营提升方案撰写成绩公布后二周之内重新提交运营提升方案。如补考不及格,则在本次培训中失去获证资格。

  (五)本次培训考核的通过率不超过80%,培训考核通过者可获得交易所颁发的“商品挂牌交易推荐代表人资格证书”。

  九、注意事项

  1.交易所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另行公布参训人员名单。

  2.本期培训杜绝旁听,参训人员凭参训证入场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交易所渠道合作部

  联系电话:022-26116096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6-5-30

  

附件:

  附件一:《第十期“商品挂牌交易推荐代表人资格认证培训班”参训回执》

  附件二:《商品挂牌交易推荐代表人资格认证培训参训人员信息登记表》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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