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与监管者怎能“一起办公”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0-13 16:00:48尽管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网购消费者投诉维权起到重要作用,但如果维权部门、维权机构不能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消费者利益会受损失,而且制度公信力也受损失。
10月10日下午,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上实名举报京东商城,王海在举报中声称,“京东商城职员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在工商局办公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某峰在京东商城购物免单”,举报中贴有大量证据。(《北京青年报》10月12日)
在网络购物快速增长的同时,有关网络购物的投诉也在快速增长。以四川省为例,2014年工商部门所受理的网络购物投诉同比增长83%。那么,消费者投诉到工商部门之后,能否圆满解决问题呢?从相关报道看,网购投诉解决率、消费者满意度仍不高,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个因素不容忽视,即各地工商机构是否严格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比如王海这次举报京东商城工作人员“入驻”工商局办公,以及工商局消保科长涉嫌“零元购物”,就让人对该部门处理投诉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官与商之间应该界线分明(包括空间距离),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从京东商城的回应来看,王海所举报的“一起办公”是真实的。虽然京东相关负责人辩解称,为了提高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效率,京东依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流程,派投诉处理人员入驻,以简化信息传递环节。很显然,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因为在互联网时代提高投诉处理效率的办法有很多,根本不用“一起办公”。
即使“一起办公”的出发点是善意的,也是不能允许的。因为这容易模糊官与商之间的边界,有可能直接受理投诉的不是工商人员而是京东工作人员,那么,处理投诉就会变成“自我处理”,自然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即使工商人员直接受理投诉,但由于天天与电商混在一起,未必会公正处理。
这也就是说,“一起办公”很容易滋生腐败。而王海举报的第二个问题便是涉嫌腐败。虽然说该工商局消保科科长究竟是否“零元购物”,还有待于纪检部门调查。但从王海提供的多张购物单据来看,嫌疑较大。假如这个问题最终被证实,就意味着京东商城与该工商部门至少存在着两种“勾搭”行为。
不可否认,如今电商之间竞争惨烈。不排除一些电商与工商部门“勾搭”(至少“一起办公”已被证实)也是出于竞争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投诉的处理效率,以便赢得消费者支持和信任;另一方面,在处理投诉时还能够照顾自己,或者减少自己损失。
笔者以为,有关方面有必要对这种“勾搭”行为展开全面调查,既要调查京东商城与其他地方工商部门有没有“一起办公”,工商官员有没有“零元购物”;也要调查其他电商与相关监管部门之间有没有各种“勾搭”行为。目前,全国电商企业多达数百家,竞争不只体现在“烧钱”方面,或许也体现在“勾搭”等方面。
尽管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网购消费者投诉维权起到重要作用,但如果维权部门、维权机构不能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消费者利益会受损失,而且制度公信力也受损失。要想确保各地维权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必须坚决杜绝电商与监管者“混”在一起,“勾搭”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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