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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新疆的十个基本常识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0-01 21:05:12
了解新疆,从基本常识开始,历史、地缘、面积、人口、民族、宗教等等,方能理性看待今天新疆出现的一些问题。
 
 
 

有关新疆的十个基本常识

文/凤凰网主笔 陈芳

提起新疆,对很多人来讲,是一个遥远的概念,对这片占中国六分之一面积的土地,保持高关注却又知之甚少。了解新疆,从基本常识开始,历史、地缘、面积、人口、民族、宗教等等,方能理性看待今天新疆出现的一些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之际,凤凰网推出“新疆常识”系列策划,梳理出有关新疆的几个基本常识,以助于更全面了解新疆。

一、新疆总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位于亚欧大陆中部,地处中国西北边陲,总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周边依次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8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四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交界邻国最多、陆地边境线最长的省区。

新疆境内南、北、西皆山脉,唯东部有坦途同中原相连,这也决定了新疆有史以来存在天然的东倾性。新疆古称西域,自古为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元前138年,张骞出使西域,西汉政权与西域建立联系。公元前60年,西汉政权在今轮台县境内设立西域都护府,自此西域正式列入汉朝版图。清乾隆后期改称西域为新疆,取“故土新归”之意。1884年正式建立新疆省,省会迪化。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10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设在乌鲁木齐市。

新疆自古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共有47个民族成份,其中世居民族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塔吉克、锡伯、满、乌孜别克、俄罗斯、达斡尔、塔塔尔13个。

全区辖有14个地州市,其中包括5个自治州、6个地区、3个地级市;91个县(市),其中32个边境县(市)、6个民族自治县、8个县级直辖市;857个乡镇,其中包括42个民族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辖有14个师、175个农牧团场,另有8个师市合一的自治区直辖县级市。

截至2014年末,新疆总人口(含兵团)2322.54万人。其中,维吾尔族全区人口最多,1127.19万人,占48.53﹪;汉族859.51万人,占37.01﹪;哈萨克族159.87万人,占6.88%;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锡伯族、俄罗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满族、达斡尔族以及其它少数民族占7.58﹪。其中兵团总人口约273.29万,占新疆总人口的11.8%,兵团有汉、维、哈、回、蒙古、锡伯、俄罗斯、塔吉克、满等3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达37.54万人,占总人口的13.9%。

新疆历史上就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目前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另据自治区民宗委数字,截至2013年,全区信教群众约810万人,伊斯兰教信众最多,10个民族的大多数公民信仰伊斯兰教。

截至2014年底,新疆共有中国共产党员145.64万名,基层组织总数7.49万个,少数民族党员54.6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37.55%。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副主席中60%为少数民族,全区的县(市、区)长86%为少数民族干部,全区党政群机关省级、地厅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占总数的55.31%,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地位。

二、新疆有多大?

新疆总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区,面积比豫、鲁、冀、京、津、晋、陕、鄂、皖、苏、沪、浙、湘13省市总和还要大。中国面积最大的地级行政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积48.27万平方公里,占新疆总面积的四分之一,相当于苏浙闽赣四省面积之和。

不去新疆,不知道中国有多大,两三百公里其实是短途,以至于新疆机场全国最多,共22个(含在建)。首府乌鲁木齐距南北疆几个重要城市距离:距喀什市约1500公里、和田市1500公里、阿克苏市约1100公里,伊宁市约700公里。

三、新疆周边形势有多复杂?

周边依次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8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四分之一,是中国交界邻国最多、陆地边境线最长的省区。

四、南北疆划分权威说法

新疆的地貌可以概括为“三山夹两盆”:北面是阿尔泰山,南面是昆仑山,天山横贯中部。天山山脉把新疆分为南北两部分,习惯上称天山以南为南疆,天山以北为北疆。

另外民间有东疆之说,将吐鲁番市、哈密地区视为东疆。

五、新疆各地州及人口

全区辖有14个地州市,其中包括5个自治州、6个地区、3个地级市;91个县(市),其中32个边境县(市)、6个民族自治县、8个县级直辖市;857个乡镇,其中包括42个民族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辖有14个师、175个农牧团场。

截至2014年末,新疆总人口(含兵团)2322.54万人。其中,维吾尔族全区人口最多,占48.53﹪;汉族占37.01﹪;哈萨克族占6.88%;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锡伯族、俄罗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满族、达斡尔族以及其它少数民族占7.58﹪。

乌鲁木齐市:首府,辖七区一县,总面积约1.4万平方公里。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53万人;另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汉族约占总人口的74.91%,各少数民族约占总人口的25.0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54年11月成立。全国唯一的副省级自治州,也是全国唯一的既辖地级行政区、又辖县级行政区的自治州。辖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伊宁市、奎屯市、霍尔果斯市、伊宁县、霍城县、特克斯县、巩留县、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源县、尼勒克县11个直属县(市),首府伊宁市。面积5.65万平方公里。截至2014年末,州直地域户籍人口300.91万人万人,汉族110万人,占36.6%;少数民族人口190.91万人,占63.4%,其中维吾尔族77.04万人、哈萨克族63.49万人。

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农七师及所属19个团场。

塔城地区:西北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边境线长480公里;市区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637公里;总面积10.45万平方公里,辖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乌苏市、沙湾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塔城地区总人口约122万,其中,汉族人口约80万人,占总人口的65.73%;各少数民族约42万人,占总人口的34.27%。

区内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八、九、十师所属的36个农垦团场。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地区地处新疆北部,与哈萨克斯坦、蒙古、俄罗斯三国接壤,边境线长1197公里。地区辖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1市6县。2014年末,全地区总人口为675890人(含兵团十师人口63065人)。其中哈萨克族人口353417人,占总人口的52.29%;汉族人口273816人,占总人口的40.5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48657人,占总人口的7.20%。

境内有兵团农十师、师市合一县级市北屯市及10个团场,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

克拉玛依市:自治区直辖地级市,1958年建市。总面积7700多平方公里,下辖克拉玛依、独山子、白碱滩、乌尔禾四个行政区。居住着汉、维吾尔、哈萨克等38个民族,2014年年末,全市总人口为389794人,汉族221022人,占74.7%;少数民族74796人,占25.3%。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954年成立。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辖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阿拉山口口岸行政管理区、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区,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及其所属11个团场。全州有蒙古、汉、维吾尔、哈萨克、回等35个民族,2014年末总人口49万人,少数民族占33%。

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之一。州域总面积7.39万平方公里,州辖5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2市(昌吉市、阜康市)、3个国家级园区(新疆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有回、汉、维吾尔、哈萨克等42个民族,2014年末总人口161万人,汉族人口数102.6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2.6%;少数民族人口数38.6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7.4%,其中回族人口数14.76万人,占总人口的10.4%;哈萨克族人口数14.67万人,占总人口的10.4%;维吾尔族人口数6.79万人,占总人口的4.8%。

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和第八师部分团场21个。

吐鲁番市:2015年4月12日,吐鲁番撤地改市。总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辖高昌区、鄯善县、托克逊县。2014年统末总人口65.3万人,其中:维吾尔族人口47.4万人,占72.6%;汉族人口13.8万人,占21.2%;回族人口3.9万人,占5.9%。

哈密地区:北与蒙古国接壤。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辖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和伊吾县3市2县。2014年底总人口总人口61.6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1.9%。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954年6月成立。下辖库尔勒市、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共8县1市,州府设在库尔勒市。 2014年末全州总人口139.86万人,其中:汉族人口77.82万人,占比55.6%;少数民族62.04万人,占比44.4%;其中维吾尔族48.31万人,占比34.5%;蒙古族人口5.27万人,占比3.8。

阿克苏地区:与吉尔吉斯坦、哈萨克斯坦交界,边境线长235公里。全地区总面积13.13万平方公里,辖阿克苏市、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温宿县、阿瓦提县、乌什县、柯坪县等8县1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及所属16个团场分布在地区境内。2014年末全地区总人口253.05万人,是一个以维吾尔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约占77%,汉族约占23%。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954年成立。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两国接壤,边境线长达1 133千米。面积7.25万平方千米,辖阿图什市和阿克陶、乌恰、阿合奇3县,首府阿图什市。全州总人口为576168人,柯尔克孜族154141人,维吾尔族371716人,汉族42873人。

喀什地区: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接壤,边境线总长888千米。全区总面积16.2万平方千米,下辖1市11县,即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及所辖16个团场。

2014年末总人口448.82万人,维吾尔族4125403,占91.92;汉族296907,占比6.62%;其他少数民族65891人,占1.46%。喀什地区是新疆下辖县市最多、人口最多的地区,新疆第一人口大县莎车县有约100万人。

和田地区:同克什米尔接壤,边境线210公里。总面积24.81万平方公里,全地区辖和田市、民丰县、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7县1市,总人口225.82万人,其中维吾尔族占96.3%、汉族占3.5%、其他民族占0.2%。

兵团十四师是和田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辖4个团场,总人口3.67万人。

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国现存的最后一个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中央政府在新疆大规模屯垦戍边始于2000多年前的西汉,以后历代沿袭。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4年中央政府决定在新疆成立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期间,兵团屯垦戍边事业受到严重破坏。1975年3月,兵团建制被撤销,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总局。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兵团建制。

60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屯垦戍边为使命,遵循“不与民争利”原则,在天山南北的戈壁荒漠和人烟稀少、环境恶劣的边境沿线,开荒造田,建成了一个个农牧团场,逐步建立起涵盖食品加工、轻工纺织、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的工业体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推动新疆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家边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今天,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中依然发挥着特殊作用。

截至2013年底,兵团下辖14个师,176个团,有37个少数民族聚居团场。辖区面积7.06万平方公里,耕地1244.77千公顷。总人口约273.29万,占新疆总人口的11.8%,兵团有汉、维、哈、回、蒙古、锡伯、俄罗斯、塔吉克、满等3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达37.54万人,占总人口的13.9%。

另已有8座兵团城市。自1985年,第八师和石河子市实行一个党委领导的体制,效仿此模式,兵团先后成立了五家渠市(2004年1月19日成立,第六师)、图木舒克市(2004年1月19日成立,第三师)、阿拉尔市(2004年1月19日成立,第一师)、北屯市(2011年11月28日成立,第十师)、铁门关市(2012年12月30日成立,第二师)、双河市(2014年2月26日成立)、可克达拉市(2015年3月16日成立,第四师)。这8座城市,均为自治区直辖县级市,采取师市合一体制管理。

兵团各师:

第一师:师部驻地阿克苏市。下辖1团、2团、3团、4团、5团、6团、7团、8团、10团、11团、12团、13团、14团、16团、阿拉尔农场、幸福农场。2013年末全师总人口31万人,汉族27.95万人,占90.2%;少数民族3.05万人,占9.8%。

2004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一师阿拉尔市挂牌成立,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师市合一。

第二师: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师部驻地库尔勒市,下辖21团、22团、24团、25团、27团、29团、30团、31团、33团、34团、36团、223团。2013年末全师总人口为19.05万人。

2012年12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二师铁门关市挂牌成立,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师市合一。

第三师:分布于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所辖的14个县市境内。师部驻喀什市。下辖41团、42团、44团、45团、46团、48团、49团、50团、51团、53团、54团、伽师总场、红旗农场、托云牧场、叶城二牧场、东风农场。2013年末总人口21.77万人, 维吾尔族人口11.94万人,汉族人口9.56万人,其他民族人口0.2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4.9%、43.9%、1.2%。

2004年1月19日,三师图木舒克市正式挂牌成立。

第四师:位于伊犁河谷,师部驻伊宁市。下辖61团、62团、63团、64团、66团、67团、68团、69团、70团、71团、72团、73团、74团、75团、76团、77团、78团、79团。2013年,全师年末总人口228 488人,汉族182 510人,维吾尔族11 831人,哈萨克族21 962人,回族8 351人,蒙古族2 127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1 707人。

2015年3月16日,四师可克达拉市成立,这也是新疆兵团的第八座城市。

第五师: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师部驻地为博乐市。下辖81团、82团、83团、84团、86团、87团、88团、89团、90团、91团。2013年末,全师总人口117 344人。其中,汉族人口102 935人。

2014年2月26日,五师双河市正式挂牌成立。

第六师:师部位于五家渠市。下辖101团、102团、103团、105团、106团、芳草湖农场、新湖农场、军户农场、共青团农场、六运湖农场、土墩子农场、红旗农场、奇台农场、北塔山牧场。2013年,全师总人口33.67万人。

六师五家渠市,于2004年1月19日正式挂牌。

第七师:师部所在地奎屯市。下辖123团、124团、125团、126团、127团、128团、129团、130团、131团、137团。2013年,全师总人口232 683人。

第七师拟规划建师市合一县级市胡杨河市。

第八师:师部石河子市,下辖121团、133团、134团、136团、141团、142团、143团、144团、石河子总场、147团、148团、149团、150团、152团。2013年末全师总人口62.26万人。

1985年6月,师市合一石河子市正式挂牌成立(1975年4月,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同年6月成立石河子地区。197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河子市。1979年,石河子地区撤销,保留石河子市。1981年12月,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管辖垦区全部农牧团场和石河子的大部分工矿企业,师部驻石河子市。1985年6月,正式成立市人民政府,第八师和石河子市实行一个党委领导的体制)。

第九师:位于塔城地区境内,师部在额敏县,下辖161团、162团、163团、164团、165团、166团、167团、168团、170团、团结农场。2013年,九师总人口73 606人。

第十师:地处新疆阿勒泰和塔城两地区,师部位于北屯市。下辖181团、182团、183团、184团、185团、186团、187团、188团。2013年年末总人口84 126人。

十师北屯市,2011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

第十一师:原建工师,机关地处乌鲁木齐市,是一个大型企业集团。截至2013年末,全师总人口6.29万人。

第十二师:位于乌鲁木齐市和吐鲁番市境内,师部在乌鲁木齐,下辖104团、头屯河农场、三坪农场、西山农牧场、221团场、222团。全师年末总人口9.3万人,其中汉族占73.2%,少数民族占26.8%。

第十三师:位于哈密地区,师部哈密市,下辖红星一场、红星二场、红星四场、火箭农场、红山农场、黄田农场、柳树泉农场、淖毛湖农场。2013年末总人口89 637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19.9%.

第十四师:位于和田地区,师部位于和田市,下辖47团、224团、皮山农场、一牧场。2013年末总人口43 169人,少数民族28 788人,占66.7%。

七、新疆13个世居民族

新疆自古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共有47个民族成份,其中世居民族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塔吉克、锡伯、满、乌孜别克、俄罗斯、达斡尔、塔塔尔等13个。

八、新疆宗教情况

新疆历史上就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目前,新疆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等。据新疆民宗委2013年数据,全区信教群众约810万人。

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等10个民族公民大多数信仰伊斯兰教(具体信众人数尚无官方权威数据,伊斯兰教相对特殊,在上述少数民族中几乎全民信教,一般根据人口数估计);

汉、蒙古、锡伯、达斡尔等民族中的一些人信仰佛教:全区信仰佛教群众约为26.5万人,其中信仰藏传佛教民族人口总数为25.5万人,信仰汉传佛教的汉族群众约为1万人;

汉族中的一些人信仰道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信仰东正教的主要是俄罗斯族。另外,还有一些民族如满族、锡伯族中的一些人信仰萨满教。

目前,全疆已批准的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48万座,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2.44万座;共有各教教职人员2.93万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有2.86万人。

前不久刚刚发布的《新疆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历史见证》白皮书,强调,中国政府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都必须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

九、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筹备过程

为何先有五个自治州,后有自治区?

新疆是全国5个自治区中惟一的区、州、县三级自治单位俱全的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辖有自治州,自治州辖有自治县。

据陈国裕文章《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与启示》一文介绍,新疆与蒙古、苏联、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国接壤,边界线长达5600多公里,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幅员辽阔,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在166万多平方公里区域内,共同生活着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锡伯、满、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俄罗斯等13个世居民族,各民族群众分别信仰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喇嘛教、东正教、基督教等宗教,社会情况复杂。维吾尔族是全区人数最多的民族占45.73﹪,汉族39.75﹪,其它45个民族占全区的14.52﹪。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新疆民族区域自治要实行多层次多样化。

新疆民族区域自治从乡一级、自下而上开始试点。1954年6月23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区成立,这是新疆建立的第一个专署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7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区等3个专区级民族区域自治;11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区成立。1955年9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撤销新疆省建制、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议案》,9月30日,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正式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上述五个地方自治区改为自治州,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由于新疆情况复杂,自治区成立筹备阶段,中央曾多次给新疆分局指示,强调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注意以下几点:(1)新疆有13个民族,其中又以维吾尔族为主,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过程中或实现民族区域自治以后,维吾尔族必须主动照顾其他兄弟民族。同时,其他自治州主体民族也要照顾范围内的其他少数民族。这样,才能有利于团结。(2)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进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中,必须强调爱国主义教育,这在新疆有更为重大的实际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该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但中央也强调“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

十、各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权利如何保障?

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对各级自治机关的人员配备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都作了具体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主席、州长、县长职位,均由从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中选举产生,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各级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绝大多数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

据新疆官方数据,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副主席中60%为少数民族,全区的县(市、区)长86%为少数民族干部,全区党政群机关省级、地厅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占总数的55.31%。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迅速成长起来,有不少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各少数民族参加管理国家大事和地方事务的权利获得前所未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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