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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脱贫攻坚 实现全面小康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1-29 10:03:18

  放眼我国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小康是主旋律,脱贫攻坚是关键词。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逐级立下军令状,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随后召开,从而正式拉开了我国“十三五”脱贫攻坚工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帷幕。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近三年开年首次国内考察都选择到贫困地区“看真贫”。今年年初,总书记明确将扶贫开发作为全年工作和调研的重点,1月到云南、2月到陕西、6月到贵州考察扶贫工作,并在延安和贵阳两次召开以扶贫为主题的座谈会,逐步形成了“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顶层设计和系统思路。李克强总理多次就扶贫开发作出重要指示、多次到贫困地区考察调研,连续两年将减贫1000万人作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国务院连续两年将扶贫作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内容。

  今年10月26-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共享发展”的理念,以及“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十三五”奋斗目标,从而明确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和底线目标,强调“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1月27-28日,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在京举行,自此中央正式发出了脱贫攻坚的全国总动员,与会各省主要领导签责任书、立军令状,标志着中华民族历史上最为轰轰烈烈的一次“向贫穷开战”正式开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经过三十多年自上而下规模化、系统化扶贫,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现行农村扶贫标准计算,农村贫困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73.5%,下降到2014年的7.2%,6亿多人口摆脱贫困,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可以说,我国以实实在在的扶贫、减贫成就,为全球树立起普惠性发展、包容性增长的典范。

  与此同时还须看到,我国作为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人口基数大,区域、城乡、行业、群体间发展很不均衡,特别是农村减贫形势依然严峻,全面脱贫任重道远。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900多万贫困户、89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4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绝对数量仍高达7017万,到2020年全部脱贫,意味着未来五年每个月都要减少100万以上贫困人口,且其中绝大多数分布于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程度更深,扶贫、脱贫难度更大。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是全面小康的底线目标和“最后一公里”,是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的切实体现,是未来五年最大的民生工程,事关增进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绝不能、不应留下绝对贫困这一“最短板”!

  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复杂严峻的脱贫形势、嗷嗷待哺的贫困地区、千差万别的贫困群体,必须加强顶层设计、通盘考虑、系统谋划,坚持“分类扶持”,破解“一个瓶颈”,加强“三项保障”。

  (一)坚持“分类扶持”

  对具有劳动能力的5000万左右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培训、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开发性脱贫。按照“五个一批”思路,对贫困地区具有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潜力或比较优势的,通过培育特色产业扶持一批;对有外出打工意愿但缺乏相关信息、渠道的,统筹协调向地区外转移就业一批;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通过移民搬迁一批;对有劳动、创业意愿但缺乏相关知识、经验或资质证明的,通过教育培训支持一批;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

  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0多万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制度覆盖范围,实行社保政策兜底性脱贫。

  (二)破解“一个瓶颈”

  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瞄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因地制宜解决当地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大力支持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能源、通信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三项保障”

  一是政治保障。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程的统筹领导,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确保中央政策尽快落地。

  二是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确保政府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创新资金运用手段、提升资金效用,真正变撒“芝麻盐”为“四两拨千斤”;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破解扶贫、脱贫“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开发性金融是扶贫开发事业与金融的自然结合点,应充分运用国家开发银行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发展薄弱环节、“保本微利”运营、重市场建设、中长期投融资等独特优势,以及扶贫贷款、助学贷款等特色产品,切实发挥其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快推进农发行移民搬迁发债和贷款;积极探索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等特惠金融产品;探索以互联网+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方式,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是社会保障。动员全社会形成推进脱贫攻坚的合力,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定点扶贫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广泛借鉴和运用PPP等创新思路、方法,鼓励引导NGO、社团、协会等各类社会力量投身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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