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什么样的校服 中小学生有“发言权”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1-19 04:15:31
本报记者_陈海勇
本报讯
今后,晋江中小学校校服选用和式样遴选都要采取评议推荐,并引入家长、学生及社会各方参与。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日前,晋江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有一种校服款式,夏款、冬款校服采购各不得超过两套。学校在校服采购时,要填写《采购申报表》呈送晋江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方可按规定程序组织采购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直接指定统一着装生产经营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新修订的福建省《学生服装》地方标准已于2015年11月12日起实施。该标准将作为我省今后校服生产、采购、检验、仲裁的依据。今后学校采购学生服装要严格符合以上标准,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基本原则是:学校自主、家长自愿、统一招标、规范管理。”晋江市教育局计财装备科科长吴文场介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其中,在校服选用组织中,学生、家长、社会代表的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2/3。
接下来,晋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生统一着装采购、收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单位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特别是校服选用、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作者:陈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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