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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房”真的能退吗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20-04-16 13:01:26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房企自春节起近一个月的线下销售基本停滞。于是,房企纷纷启动线上营销模式,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现在楼市的“无理由退房”,也成为一些房企加码线上营销的“杀手锏”。

    “无理由退房”看上去美好,但购房者买到手的房子真的能“无理由”退吗?是只退定金还是可以退已付房款?在实际买房过程中,购房者真的可以做到“无理由退房”吗?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有些房企推出“无理由退房”举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往往只是在玩文字游戏,其中还有着众多套路。比如,目前很多楼盘项目都承诺“无理由退房”,但表示仅仅是“退定金”。至于签订合同之后,则直接表示“无法退房”。如果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希望退房怎么办?调查发现,相比退定金而言,这确实是一个漫长且劳神的过程。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如何避免掉入“无理由退房”的陷阱?相关专家表示,“无理由退房”作为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发出购房要约时附加的一项条件,属于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一般会认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无理由退房”往往是附加一定条件的,而房地产企业在宣传时仅仅强调可以“无理由退房”,但是却不向消费者示明“无理由退房”的条件。因此,往往陷入“购房者‘无理由退房’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又以购房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而拒绝购房者‘无理由退房’”的矛盾中。因此,专家建议,购房者在缴纳认购金、签订“无理由退房”协议时,应全面了解退房的要求及其所附加的条件。

    此外,购房者所缴纳的认购金,在“无理由退房”协议上多表述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在协议对“定金”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如果因购房者原因最终交易未达成的,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所以,消费者在缴纳认购金时,一定要明确认购金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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