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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9-12-25 08:26:43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系托管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八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系托管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上述九只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上述九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更新招募说明书。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本次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对上述九只基金基金合同章节中与《信息披露办法》相关的内容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进行了修订,并相应调整了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本次针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的内容参见附件:《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本次对上述九只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九只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改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本次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述九只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更新招募说明书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如下:

  本公司网站网址: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附件1:《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3:《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4:《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5:《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6:《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7:《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8:《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9:《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1

  《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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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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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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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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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

  《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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