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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漂流摔成面部撕裂 旅游公司却不愿赔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7-02-20 14:50:17

  小8 讯(记者璩介力)这两天天气见暖,春天似乎已经不远了,不少小伙伴都盘算着趁周末来一次短途旅游。然而,记者从姑苏法院获悉,近三年来该院审理的旅游纠纷类案件中,7 成以上都是旅游者意外受伤而引起的。法官提醒市民,在选择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对当中安全责任的约定,多留一个心眼。

  皮筏侧翻全家擦伤

  前不久,孙女士一家通过网络与某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旅游项目是安吉大竹海、浙北大峡谷石马湾皮筏漂流2日游。事发当天下午,孙女士等人由导游引导乘坐漂流的皮筏艇,但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侧翻。孙女士头部撞在了导航口的水泥面上,造成牙齿松动,面部、唇部撕裂受伤。孙女士的丈夫、孩子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擦伤。

  事发后,孙女士被立刻送往医院治疗,前后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然而,事后在赔偿过程中,孙女士与旅游公司没能达成一致,于是她一纸诉状,诉至姑苏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48158元。

  旅游公司在庭审中辩称,导游事先进行了安全提示,事后及时进行了必要的救助;孙女士事发前委托旅游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可以报销1万元的医疗费用,可孙女士没有及时理赔。

  大部分保险公司不承保高危项目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旅游公司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组织的漂流项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致使孙女士遭受人身损害,故旅游公司应当对其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旅游公司辩称孙女士已购买人身意外险的意见,法院认为,孙女士在旅游活动中受伤,有权在旅游合同法律关系或者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中择其一来主张权利。故判决旅游公司赔偿孙女士各项损失合计43706.43元。

  姑苏法院民一庭法官陈瑾提醒市民,旅游者在旅途中受到伤害的情形不断出现。虽然现在很多旅行社把一些惊险刺激的项目作为旅游行程中的一个亮点,但大部分保险公司并不承保高危项目所出现的意外状况。

  若游客参加高危项目,建议购买一项附加险。游客一旦不慎受伤,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旅行社,及时接受治疗,保留好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凭证,准备好误工证明、护理证明等,以便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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