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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反腐下的发展动力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6-02 16:46:06

    高压反腐后一些地区和领域出现的庸政懒政、为官不为现象,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腐败行为,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保证高压反腐下的发展动力,就必须加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要将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治理高压反腐下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的有效举措,将勤政廉政作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以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激活发展动力。

    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是治理为官不为的有效举措。各级党组织既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又是率先垂范的实践者。各级党组织要在高压反腐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将自身打造成为法治型党组织。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必将为高压反腐态势下的发展动力提供强大助推器,有效克服诸如“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庸政懒政、为官不为现象,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高压反腐下做到既勤政又廉政,既干净又能干事,不仅不乱为、更要有作为。

    高压反腐是针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有效举措,是推动反腐从治标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和根本保障,也是助推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必须将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将其作为从严治党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力点。

    从严治党只有落实到各级党组织身上,才能落地有声,收到实效。加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是落实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是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重要手段。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是各级党组织以法治为导向和主要内容的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将党的宗旨与宪法法律以及党规党纪有机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只有以法治规范权力运行,以法治优化政治生态,以法治提振民心士气,以法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法治保障广大党员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经济社会更加持续健康发展。

    高压反腐与推动发展并不存在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问题,而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双向建构关系。高压反腐塑造了党执政为民、反腐为民的良好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净化了市场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信心,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以反腐为借口,将反腐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忽视以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为重点,拖拉懒散、有权不作为等尸位素餐现象,是一种变相的腐败行为,也充分说明了加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对于保证高压反腐下发展动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反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法治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只有将反腐败长期置于高压状态,才能使人们对法治和权力怀有敬畏之心,将学法、尊法、守法内生为行为习惯,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态发生根本性变化,使党风和社会风气取得根本性好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地意识到勤政廉政是为官的底线,是理所当然的责任和使命,才能奋力开创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的新局面;奋力开创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百舸争流、大浪淘沙的人才竞争的新局面;奋力开创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的新局面。(方世南)——摘自《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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