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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返利”能反腐?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24 10:32:41

    前不久有网友爆料称,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局早在去年1月就发《通知》规定,各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在基本药物采购结算时,相关药品供应商必须先行给予卫计局不低于12%的供应货款返利,这些采购药品的医疗卫生单位才向药品供应商支付药款。网友称,该局如此明目张胆公然索要回扣,让人感到不寒而栗,触目惊心。随后有媒体跟踪报道,七星关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该局下发此通知的目的不是吃回扣,而是为了防止下属卫生单位的干部职工受贿。

    按七星关区卫计局的说法及逻辑,为防止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受贿,就可以向供应商索要返利。不许个人受贿,只许单位索利。照这样的理由,依此类推,工商、税务、城管、公安……但凡只要手中有权的单位都采取这种办法,打着“反腐保廉”旗号公然索要返利,岂不是明目张胆地“吃拿卡要”,谈何依法行政。再说,无利不起早,商家不会白白送钱给你。返利交上去,那么商家利润从何来,还得从药上获得,最终买单的还是患者。

    事实上,七星关区卫计局下文索要返利的行为是一种单位索取回扣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金额,还涉嫌犯罪。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七星关区卫计局下文索要“返利”的行为,其实质就是索要回扣,是一种索贿行为。索贿比受贿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更需迎头痛击。

    另外,该卫计局解释“返利”主要用于医疗救济金的发放。笔者认为,这种解释牵强附会。百姓医疗救济理应由政府的民生工程予以解决,没必要采取所谓“劫商济贫”的违法手段。至于杜绝药品采购中存在的腐败行为,除了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外,坚持阳光采购就能不给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

    故此,笔者劝涉及此事的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赶紧悬崖勒马,主动向上级纪委和司法机关说明情况进行整改,不要一错再错,后悔莫及。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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