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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热点问答帮你解惑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16 18:07:43

  为何月初两天医保待遇被冻结?为何到大医院办理医保定点会被拒?准妈妈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广州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调整到多少?在拿着医保卡就医时,你是否遇到过上述这些问题?日前,记者在省市社保机构联合举办的“名医进社区,医保惠万家”活动上,就市民反映较多的医保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信息时报记者 吴瑕

  焦点一

  2017年度医保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城乡居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82元

  现场不少参保人询问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问题。市医保局回应称,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时间集中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届时医保经办机构会印发相关的参保通知,请大家留意。

  市医保局还提醒,根据广州市统计数据调整,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182元,政府资助标准也相应调整为每人436元。如果低于国家或省规定标准,则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执行。

  焦点二

  月初两天医保待遇为何被冻结?

  单位月末缴费致未能及时处理

  部分参保人还咨询了月初两天医保待遇被冻结的原因。市医保局人员解释,广州市职工医保目前实行地税全责征收,即由地税部门负责职工医保费的征收,地税部门生成征收数据后由银行划扣再传送到医保信息系统处理,因相关流程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当部分参保单位在月末两天才缴交医保费时,将可能出现医保信息系统未能及时处理征收数据的情况,从而导致待遇暂停。

  因此,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各参保单位,为保障参保人正常享受待遇,建议各参保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医保账户足额存入相应的费用,以免影响单位参保职工待遇。

  焦点三

  每年何时重新办理普通门诊选点?

  新年度开始后即可重新办选点

  自2015年门诊新政实施后,门诊选点流程有所调整,选点期变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月1日后可重新选点。就此,不少参保人重点咨询了三类问题,市医保局进行了解答。

  首次申办选点的参保人,可凭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并注意需先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简称“小点”)办理选点手续后,再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简称“大点”)办理选点手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非从业人员和老年居民可选择1家“小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可选择1家“小点”及1家“大点”。

  在上一个年度已经选点,在新年度想变更选点的参保人,可自新年度开始后,带上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选点医院办理重新选点手续。如选择继续在2015年度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就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继续在该医院使用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即可。

  焦点四

  准妈妈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

  不同身份可享医疗待遇不相同

  “全面二孩”是社会热点话题,不少市民询问怀孕分娩的报销政策。据了解,目前准妈妈可根据其人群种类享受不同的生育医疗待遇。

  已参加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按规定于怀孕满12周到预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并享受相应的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已参加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于怀孕满12周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享受相应的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携带的资料除常规资料外,还需准备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和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籍所在地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资料。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及有效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前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选点后,就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焦点五

  胎儿先心病筛查治疗可报销吗?

  参保即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对于胎儿筛查的费用,准妈妈们也无需担心,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按规定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后,其产检发生的费用(包括胎儿B超),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报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非从业居民,产检和分娩时也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同时,广州市户籍的婴儿也可在出生后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从出生开始发生的医疗费也可按规定办理医保报销,费用较大满足大病保险享受条件的,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所以宝宝不幸患了先心病也不可怕,尽快为其参保,宝宝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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