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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基建工作需注重六个环节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20 09:57:00

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外塑形象、内促发展的工作,但由于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原因,导致有的法院基础设施建筑格局不够规范、法院文化特色不够明显、各种配套设施功能单一等问题的出现,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性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笔者认为,法院在基建工作中需注重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功能定位要准。法院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要从法院性质、机构编制、人员数量、审判业务量等客观因素和实际需要出发,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考虑。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和社会效益等要评估充分,把基础设施建设与法院各项工作的均衡协调发展紧密结合,避免建设后的使用效果打折扣或无法使用,甚至造成重复建设而浪费资金。

二是坚持适当超前的理念。由于近几年是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时期,基础建设资金的投资力度逐年增大,各种社会经济形势都在瞬息间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注重法院各项工作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法院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设计理念必须适度超前,避免建设滞后。如果不超前规划,就会导致建成投入使用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

三是要注重弘扬法院文化。司法文明不仅需要通过语言文字来流传和发展,也需要通过有形的物质载体彰显和发扬光大。因此,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外设计既要考虑到使用者的功能需求,也要考虑到法院建筑所需传达的司法理念和特有的法院文化,不仅要充分关注法的传统形象和意义,还要充分认识到现代司法的目的和特征,不断弘扬“公平、公正、公开”的现代司法理念,营造出浓郁的法制文化氛围。

四是整体规划意识要强。人民法院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审判工作需要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合理规划,注重配套设施的同步规划同步落实,从源头上对总规模进行控制。按照建有所值、物尽其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搞建设,各工程项目应在进行全面有效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立项,不搞急功近利。

五是强化专业人才的作用。法院主要从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干警主要是以法律为主业,有各项建设资质的专业人才相对较少。因此,要通过聘用或引进有专业技术、建设施工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的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从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科学把控,防止因为不专业而造成的质量不达标和财力损失。

六是管理监督要到位。基础设施建设环节众多,复杂繁琐,涉及领域广。因此,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暂定材料认价、竣工决算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漏洞隐患出现,控制风险发生,切实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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