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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执法车挂自制牌”是狐假虎威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1-28 04:21:22

  “安检执法车挂自制牌”是狐假虎威

  文/孙伟

  近日,出现在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和旧宫东路附近的一些执法车引起当地居民的注意,这些车辆悬挂着印有“安检JG-001”、“安检JG-002”、“安检JG-004”、“安检JG-010”等字样的白底红字车牌。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车辆属于大兴区旧宫镇安全科。车辆配有蓝色制式车牌,只不过是被“特殊车牌”遮挡。大兴区安监局工作人员称,遮挡车牌是因为当日有联合检查,此行为确实属于违法,但已经摘下。(11月27日 中新网)

  任何执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超越国家法律。现实生活中,却往往会出现一些偏差,比如说,张三在安监局,李四在交警队,针对的执法类型和人员不尽相同,出于长期熟知和使用的结果,往往会对自身的职业感和执法权力产生盲目信从。主权意识有时膨胀大过其他法律,仗着权力游离于其他法律之外,最终被侥幸绑架。

  大兴区旧宫镇安全科悬挂着印有“安检JG-001”、“安检JG-002”、“安检JG-004”、“安检JG-010”等字样的白底红字车牌经常出现在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和旧宫东路执法,“是摇不到号还是公车改革导致牌照减少?”这种“特殊号牌”的出现让当地居民王先生感觉不解。实则不然,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些车辆配有蓝色制式车牌,只不过是被“特殊车牌”遮挡。旧宫镇安全科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我们统一挂的都是这个牌照,都是政府新进一批车的时候配的”,还称“此情况不仅仅发生在旧宫镇,今年北京各个镇重新配发了车辆,并且号牌都是这种制式”,蓝色底牌上面覆盖的白底红字的执法牌照居然是政府统一配发,令人惊愕?其他乡镇兄弟单位否认,就连大兴区安监局也承认此行为违法,并责令摘牌。可见,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执法车辆上街执法,本无可厚非,但执法要讲求方式和规矩,严肃执法行为被仿冒的车辆牌照变成了闹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于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即使公务车辆也不能超越法律规定,这本身就是违法。事件看似是偶然,其实更多潜藏着一种狐假虎威的可能,印象中唯有公检法等部门的执法制式车辆才配有白底掺杂黑红字体牌照,其他执法车辆显然不应配具。这样的执法到底想威慑谁?如果在行动中被涉案者翻底,岂非笑谈?作为一地安监部门,严格遵照相关法律严格执法,在依法行政的大势下,相信那些违法分子无人敢于轻视,没有必要去借势一个类似制式牌照去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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