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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征求意见不能变花样地说服公众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0-26 10:22:48

既然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就应该真诚坦率地征求意见,而非变着花样地说服公众。

专车新政争议不断,10月22日,12位教授专家联名提出建议希望交通部暂缓制定专车新规,次日,交通部主管的中国交通新闻网即发文回应,指网约车尽管使用了互联网这种新的约车技术,其本质依然是为乘客提供位移服务的“出租汽车”。

专车新政最大的特点就是将专车当成出租车来管理,包括必须变更车辆属性、必须与专车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以及种种限制审核。新规出台后,业界、学界以及公众都对此进行了激烈的探讨,除了出租车一方为了自身利益不惜一切打击专车外,各界对新规即使有不同程度或角度的认知,对未来发展给出的建议都各有不同,但新规极力漠视且试图进一步挤走专车的共享经济属性这一点却是各方都同意的。专车的共享经济属性与出租车的公共服务属性有着本质上的差异,12位教授专家也是基于此而联名提出建议,以阐明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不是简单的传统出租车行业加网络预约,而是新型交通网络信息服务,不能用监管传统出租车的思维对待这种新业态。

中国交通新闻网于次日发文,显然是对专家联名建议的有针对性的回应。而无论是有所授意或是官媒自发行为,作为交通部主管的网站,在这个敏感时点发文,都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交通部的意志。此文通篇都在表态、下定义,强调“专车就是以互联网为渠道工具的网络预约出租车”,却无例证支撑,甚至缺乏对专车现状的基本了解。而在专家联名建议的前一天,10月21日,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进行的“专车新规”政策研讨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司长更是以北、广、杭、深二季度拥堵指数上升“正好与网约车盛行时间吻合”,简单地得出二者是因果关系。

无论从论辩的基本要素或是统计学的角度,上述论证方式都难以称得上科学,但至少可以从侧面看出交通部的态度———认定专车出租化管理,用一切理由说服公众。新规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主管部门却已经认定了某种监管方法,并试图说服公众,名为征求意见实则以说服为目的,这有可能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征求意见形式化,最终行政权力与部门意志主导了行业发展。

交通部希望以出租化管理专车,其实很好理解,就是想用最简便、最不会出乱子的方式把专车规制起来,同时不损害已经存在的出租车这一块的利益。然而,如果为了部门利益或是监管方便,就简单地将专车定性为出租车的同质产品,未免有点太过草率甚至颇为傲慢。毕竟,面对专车这种新模式,国际上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未来与评价体系联系起来的共享经济是大趋势,但由于没有理论也没有先行经验或科研支撑,全球也都在探索监管方式。有部分地区支持政府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另一部分地区支持政府直接加强对平台下面的专车的管理,但无论如何都是在探索新的适用的监管方式。例如,美国加州7月刚实施了完全区别于旧有私家车保险的移动出行服务保险政策,并出台新法,规定专车不能套用私家车保险,这将有助于完善专车的安全保障,让专车行业变得更好。而即使也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对专车采用抵制态度,甚至闹上法庭出了禁制令,但还没有一国一地将专车和出租车简单归为一类,更不会试图用管出租车的那一套监管方式来管专车,因为这显然难以奏效。

即使撇开专车的属性问题,交通部亦需要更开放的心态。当前,决策层不断强调国家治理现代化,其内涵不正是通过“更注重各方的积极性、参与性”、“充分调动和运用法制的力量、市场的力量、社会的力量”的方式,最终达到“实现法治、德治、共治、自治,实现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化”的目的吗?专车改革理应更多地体现这一内涵,展现更多的科学治理智慧。

专车是锐意创新的结晶,而专车改革亦更应体现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成果。既然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就应该真诚坦率地征求意见,而非变着花样地说服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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