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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好法官,律师便不会坏到哪里去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08-23 21:01:11

法官和律师,有时候就像牧羊犬和羊的关系,有了好法官,律师便不会坏到哪里去,毕竟公正且睿智的法官,不会容忍律师在自己的法庭上耍手段。

8月20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及公检法司一把手悉数到会,显示了会议的高规格。会议预计将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文件。近日,媒体报道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讲话———“没有律师可以求助,公正司法从何而来呢?”

律师是重要的法治角色。从个案角度看,没有律师就无法保障当事人受辩护的权利,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也难保公正。从更大范围看,律师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维护秩序稳定的重要力量。我最近到广东一些基层调研,所发现的情况便佐证了这个观点。

调研中,地方干部在谈到基层治理问题时,多次提到律师的角色。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广东一些县虽然距离珠三角不算远,竟然一个律所都没有。有些人口四五十万的县,也只有寥寥数个律师。中国每万人中的律师数量远远落后于法治发达国家,只有不到两人,但其中大部分又集中在北上广深这类大城市。经济越落后,地域越偏远的地方,律师就越少。

目前广东正在推行“一村居一律师”的政策。一些村有了驻村律师后,经过律师做工作,村民们降低了对不合理诉求的期望,也更乐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上访量立刻显著减少。可惜的是,一些地方律师太少,没办法安排当地律师驻村,只能从珠三角搬去援兵。虽然这些“外来和尚”也能帮助村里解决一些问题,但毕竟距离比较远,没有发挥出更好的效果。

一些地方负责信访工作的干部反映,许多纠纷原本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但是很多村民不知道怎么写诉状,面对陌生的司法程序,有点畏惧,只好一次次来上访。有位乡镇的司法所长告诉我,许多村民不是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不敢或是不懂怎么去法院起诉。他帮一些上访的村民义务写过诉状,他们拿着诉状,通过法院很顺利地解决了纠纷。可惜他所在镇一个律师都没有,整个县40多万人口,也只有六个全职律师。

律师能够引导民众通过司法途径平稳有效地解决问题,这是广东一些基层政府得出的经验。此次调研发现,有些县市存在严重的山林纠纷,许多是长年累月的旧案,涉及方方面面的棘手问题,很有可能激化为村与村之间的群体性事件,也可能导致一些集体上访。一些山林纠纷处理比较成功的地方,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积极发动律师来介入这些纠纷,或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或代理村民走诉讼程序。

律师的职业属性决定了这个群体总体上是维护秩序稳定的,因此一些学者称律师为“社会秩序的工程师”。一位办理大量行政诉讼案件的律师曾和我有过深入交流,他表达了律师和法院的依存关系,不维护法治权威,律师也将丧失发挥作用的空间。他在代理群体性征地纠纷案件时,一度和他的当事人约定,不能上访和采取过激行为,否则立即解除代理。

此次调研中,一个乡镇庭长也观察到,他办理的案件中,有律师代理的部分案件,处理得比较顺利,效率也比较高,除了和律师沟通更为顺畅以外,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做当事人工作的效果会更好。

如果能够吸引更多律师到偏远和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去执业,像欢迎经济和技术领域的工程师一样,欢迎律师这类“社会秩序的工程师”,那么基层社会的纠纷与矛盾便可能得到更好解决,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压力会减轻,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将得到更好维护。

当然,律师执业中也可能出现一些有违职业道德甚至是违法的行为。例如一些明明可以调解成功的案件,律师为了多收代理费,可能会“忽悠”当事人拒绝和解,继续诉讼。还有一些律师不积极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因为“人关在里面”显得情况比较严重,更可能收取更高的律师费。

律师职业一向是一个备受争议、鱼龙混杂的圈子,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抑制乃至消解律师职业中的不合理乃至违法行为,最好的办法并不是惩治律师本身,而是提高司法公正,树立法官权威。法官和律师,有时候就像牧羊犬和羊的关系,有了好法官,律师便不会坏到哪里去,毕竟公正且睿智的法官,不会容忍律师在自己的法庭上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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