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坏告密”,什么是“好告密”?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08-04 18:07:12
[导语]
虽然少林寺主持释永信多年来在江湖上一直风言风语不断,但此次的公开举报有点不一样。
首先释永信陷入了两难境地。作为公众人物,释永信很难用“无罪推定”做自己的挡箭牌。而人们又总是愿意相信释永信有问题。
其次,举报人“释正义”虽然自称实名举报,但真实身份成谜。昨日“释正义”又公布了两份关于释永信“通奸”的“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本应由公安机关保密的“笔录”就这么轻易流出,这不得不让人们对“释正义”到底是何方神圣产生各种联想。
以将当事人隐私曝晒于公众目光之下的方式举报,“释正义”的举报手法备受争议。举报违法犯罪与不端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历史上的举报与告密如影随形。有的告密受人尊敬,有的告密则为人鄙夷,那么,“好告密”和“坏告密”的差别在哪?
●坏告密不以事实为依据
“告密”,又可称为“告发”、“告讦”、“告奸”等,指向上司或有关部门揭露、揭发别人的隐私或短处。中国历史上,举国告密、全民检举的时代频频出现。武则天的大周就是一个告密的“黄金时代”。
武则天深谙宫廷谋略,篡取皇位之初,便因徐敬业的起兵造反与权力来源的不合法性,深感焦虑与危机,于是四处寻觅皇权永固之术。彼时,有发明家姓鱼名保家,投武氏帝王心理,铸造铜匦(也就是现在的铜箱子)以献之。人们蜂拥而入帝都洛阳,无论有无证据来源,皆在铜匦之中胡乱告密,制造冤假错案。地痞来俊臣,便在这告密者的盛宴中脱颖而出。他不但以无中生有的告密技巧获得武氏宠爱,摇身一变为一代酷吏,还与同伙合写了一本关于告密的经典著作《罗织经》。
明朝有一种举报形式叫“风闻言事”,这是武则天举报制度的进一度发展。风闻言事,即古时御史等任监察职务的官员可以根据传闻进谏或弹劾官吏。风闻言事不需要在事先核实内容,不要求事先对所奏之事有十分的把握,只要担任监察职务的官员听说了这样的事情,就可以据此对相关人员进行弹劾。风闻言事最明显的弊端是:一些人可以利用这样的机制来造谣中伤,混淆视听。甚至颠倒黑白,整人害人。
●坏告密无视伦理道德的界碑
“文革”时期,告密之风盛行。子女检举父母,妻子检举丈夫,哥哥检举弟弟者层出不穷,红卫兵告密“弑母”这类案例,亦非鲜见,
这类告密,已突破了传统告密模式“亲亲相隐”的底线,它让中国人陷入恐惧和不安的告密文化,极大地破坏了中国人的生存环境和信任土壤。
有不少告密者真的相信阶级感情必须高于血缘感情,是很真诚地在告密。一如当时的宣传语境所言:“在土改、镇反、三反五反、肃反等运动中,儿子检举父母、妻子检举丈夫,这正是人民群众觉悟提高的表现,是十分可贵的”。还有部分告密者是为了现实利益而出卖亲人,“保住物质和精神的地位”。
●好告密的出发点是维护公共利益
“水门事件”的深喉,曾任美国联邦调查局副局长的马克•费尔特,与记者伍德沃德、伯恩斯坦联手揭露了尼克松的丑行。美国很多人视他为英雄,认为他冒着生命的危险,拯救了摇摇欲坠的民主制度,扭转了国家的不公义。
马克•费尔特的告密让总统权力从此开始受到更多限制和约束。水门事件之后,美国政府分别通过了《阳光政府法》、《政府道德法》、《总统记录法》。其中阳光法案要求政府机构除了例外情况,所有的会议向公众开放;政府道德法案要求公共官员披露他们的财务状况、雇佣历史,对游说行为进行限制;总统记录法要求记录总统所有的文件。
“棱镜计划”的泄密者斯诺登,则是为了捍卫公众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他对《卫报》说:“我不愿意生活在一个赶着监视公民勾当的社会里,我也不愿意活在一个我说的每一句话、干的每一件事都被记录的世界里。”
●好告密有赖于专业主义和程序正义
告密者马克•费尔特和斯诺登都选择与媒体合作。他们负责提供线索和材料,媒体通过新闻调查手段,进行事实核查,和告密者合力揭露真相。
新闻监督是现代社会第四种权力,告密者可以借助新闻监督的力量。过去言官可以凭传闻弹劾,但如今媒体接受和披露新闻线索,需要经过媒体自身的进一步追查和核实,经专业的慎重的审核。好告密有赖于新闻专业主义。
“释正义”在第一次公开举报资料后,就有针对性的联系部分媒体持续发布举报信息。媒体在报道中不能回避对“释正义”提供的信息的核实责任。
好告密还需遵循程序正义。即便动机正当结果正确,也不能不择手段。
“释正义”以“举报”为名泄露公安机关掌握的办案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这种举报中间显然存在涉及公权力的不法问题,这与“释正义”举报的违法不端行为相比,更加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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