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十八大后退休被查的9位高官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07-31 18:31:23原标题: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退休后被查 退休不再是“避风港”
中国网7月30日讯(记者肖冰) 中纪委今早再发消息,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据了解,张力军落马疑与环评审批中腐败有关。
中国网记者梳理发现,十八大后,除张力军外,还有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湖南省原政协副主席阳宝华、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浙江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斯鑫良、新疆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至少9名副省级以上高官在退休或退居二线后被调查。
另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被查的副厅级以上退休官员至少有11人,而2014年上半年就有17名,力度超过以前任何一年。
对于官员退休后落马问题,有学者称,官员在位时不收钱而在退休后落实的、退休后利用个人在位的影响力(如关系网等)为他人谋取便利的情形皆属于违法,“而单纯的发挥余热收取报酬,则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十八大后查处的退居高官
十八大后,“退休=平安着陆”的惯性思维不断被打破,贪腐是一种终生风险,即使退了休也要被继续追责。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强调,要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中纪委也曾多次提出,建立责任终身制,干部可以退休,但是反腐没有“退休”的时候。
1952年7月出生的张力军早于两年前在环保护副部长位置上退休。退休前曾任原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污染控制司司长;2004年底,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2008年大部制改革后,继续担任环保部副部长直至2013年卸任。据消息人士透露,张力军落马疑于环评审批中腐败有关。
一个多月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本月,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嫌受贿罪在桂林市中院审理,其被控直接或间接通过妻子、儿子以及妻弟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356万余元,检方指控其在退休后的一年时间里,仍然接受相关企业给予好处。阳宝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专家:在职时不收钱退休后落实的情况也属受贿
贪官退休后被抓不再是新鲜事,那么两高对退休后的贪腐行为是如何定义的?检察官徐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道,退休后的贪腐行为较为隐蔽,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官员任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便利,但为了规避法律和检查,在职时并不直接收取贿赂,而是与行贿方商定在退休后再将“好处”一并落实。二是,官员退休后,利用个人在位的影响力(如关系网等)为他人谋取便利,收受贿赂。根据法律规定,退休官员采用上述两种手段收受好处的行为均界定为受贿。
根据法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对中国网记者表示,目前被判刑的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官员多是因为他们在职或还没有退居二线时收受贿赂被指控并被判刑的。这些指控和判决没有问题,他们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受贿罪。至于退休后或退居二线的官员退休后收受他人财物的定性和处理,主要还是看行为人收受他人财物是否与利用本人原来职权或地位上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有关。如果结论是肯定的,那就构成受贿罪。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看中华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看中华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