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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朱桂华向检察院领导反映检察官拘留证造假遭包庇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8-05-21 09:27:14
湖北省检察院包庇违法检察官继续造假将错就错
朱桂华再揭唐飞冤案黑幕细说拘留证逮捕证造假
大家好,这里是光华通讯社,我是主持人赵净。2016年10月,国内外100多家媒体报道了武汉市检察院伪造拘留证逮捕证陷害唐飞,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唐飞妻子朱桂华也在四处奔走,申诉,截至目前案件有什么进展呢?今天朱桂华来到了我们演播室,我们来跟她一起咨询一下,这个案件到目前有没有什么回复和进展?
主持人:现在坐在我身边就是唐飞的妻子朱桂华女士,朱女士你好。
朱桂华:主持人好。
主持人:上次你跟我们介绍到武汉市检察院伪造拘留证逮捕证逮捕你丈夫唐飞,这个案件现在都有什么新的进展吗?
朱桂华:好的,2016年8月1日,我向湖北省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材料及相关证据,要求对唐飞案进行审判监督。2017年6月,湖北省检察院竟然驳回了我的申诉。
主持人:我实在想不到什么理由他们能驳回,因为,上次你也说到了检察院的人带着公安局的拘留证逮捕证逮捕你丈夫,而且,这个拘留证上写的居然是检察院的人的名字,这到底是什么原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他们怎么有理由来驳回呢?
朱桂华:是这样的,湖北省检察院给我的“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上说,公安局的拘留证上执法人员填写检察官的名字是公安人员笔误,这完全是胡说八道,请看证据:3月8日拘留证上检察官冒充公安民警笔误、3月9日拘留通知书上检察官再次冒充公安民警又笔误。
举持人:他们回复说是笔误吗?
朱桂华:他们说是笔误。3月26日逮捕通知书上检察官仍然冒充公安民警再次笔误,笔误能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吗?而且,公安局的证、检察院的证、检察院的讯问笔录上的笔迹完完全全是检察官一模一样的笔迹,请看证据:
 

这是公安局的拘留证,这是检察院的立案决定书,你对比着看这笔迹是不是一样的?唐飞两个字是不是一样的?
主持人:对,一样的。
朱桂华:这是检察院的询问通知书,这是公安局的逮捕证

你看这个笔迹“人民检察院”几个字一样的吧,对不对?
主持人:嗯
朱桂华:这是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这是检察院的询问证人笔录

你看这笔迹对比,一模一样的笔迹。
主持人:这是非常明显的证据
朱桂华:对呀,到底是检察官承包了公安局和检察院?还是检察官兼职公安民警呢?
主持人:这么明显的证据,你当时有没有去询问审案的检察官呢?为什么这能被忽略,没有询问咨询一下吗?
朱桂华:2017年8月2日,我找了湖北省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副处长王莉(办案人),我当面质问她,检察官抓人是用公安局的拘留证还是用检察院的拘留证?王莉造假包庇犯罪说,拘留证、逮捕证只有公安局才能开,检察机关没有,这完全是胡说八道,请听录音……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30条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
主持人:嗯,这都是合法的,你提供的这些东西都是合法的。但是,像她这样办案,你没有向相关的领导提起诉讼或者咨询一下她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吗?没有反映吗?
朱桂华:因为王莉造假故意办冤案,我于2017年8月顶着40度的高温站在湖北省检察院门前11天,举牌求见领导,2018年8月16日,湖北省检察院王永金副检察长受王晋检察长的委托接访我,我把假拘留证、假逮捕证展示给王副检察长看,没想到,王永金副检察长竟然替检察官的违法犯罪行为开脱,他说:执行逮捕法律规定是由公安局开逮捕证执行逮捕,因为公安局案件量大,紧急情况很多,所以就由做侦察的检察官替公安局执行逮捕了。请听录音
主持人:像这样因为另一个机关比较忙,然后这个机关代替执行他本不该有的功能的事,我也是第一次听说。那我想问问唐飞案到底公安局有没有去参与执行?
朱桂华:完全没有,检察院既没经过纪委,也没公安参与,直接从家里把唐飞抓去检察院,在检察院刑讯逼供栽赃陷害唐飞受贿成功后,检察官把唐飞直接送看守所,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公安局参与。
主持人:既然是检察官执法,他们也是执法机构,执法就执法,他们为什么要用公安局的拘留证、逮捕证来进行逮捕呢?
朱桂华:对呀,检察官执法只能用检察院的证,连公安局的真证都不能用,更何况是假证,唐飞的这个假证,我在2015年11月找武汉市公安局纪委核实,纪委同志告诉我公安局的网上没有唐飞的拘留逮捕记录,我拿着唐飞的身份证找了公安局很多部门核实,大家一致回复我,公安网上没有唐飞的拘留逮捕记录。公安局纪委的同志还说,像唐飞这种印刷体的拘留证在公安局2007年信息化建设之前使用,在07年信息化建设中全部改用电脑打印的证,且改版后的证左下角印有防伪二维码。请看我手上的公安局的真证,这是11年唐飞案之前公安局的真证,电脑打印的证,左下角带有防伪二维码
主持人:嗯 嗯
朱桂华:这张是唐飞案之后2013年12月的公安局的真证,也是电脑的,带有防伪二维码。像唐飞这样的印刷体的证,虽然版式是07年前的老版的,但是证上的拘留法律条款“第八十条”却是2012年年底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从2013年1月1日才开始执行的新的法律条款,07年前的老证上面怎么可能印上13年才开始执行的新的条款呢?
主持人:那你有没有找办案检察官提出这个疑问?
朱桂华:我问过了,他们满嘴假话,湖北省检察院管申诉的王莉副处长说:用这个印刷体的证是因为检察官很忙,一般都是晚上到公安局去开这个证,而公安局晚上值班的老同志不太会操作电脑,往往打印出来的证不太好,就印了这种印刷体的证;而后面负责信访的陈俊副处长却说,因为检察院的办案系统进不了公安的系统,案卷材料不能录入公安的系统,所以,就印了这种印刷体的证。他们连撒谎都互相矛盾。完全是满嘴胡说八道,你想想看检察官执法能用公安局的证吗?
主持人:嗯,你刚才的有一个疑问,湖北省检察院王副检察长说,是因为公安局太忙了,所以,检察院替他们执行,但是,这不是跟刚开始他们说的笔误又自相矛盾吗?
朱桂华:是的,王莉给的回复说公安局的拘留证上执法人员填检察官的名字是公安人员笔误,说明检察官是不能兼职公安民警的,而王永金副检察长却说是检察官替公安局执法,完全是荒唐透顶。我还书面向管信访的陈俊检察官提出质疑,拘留证上执法人员填检察官是笔误,那不笔误应该填谁?这个不笔误的警官在唐飞案中做过什么?他们一直都没有回答我,而且,王莉和陈俊说他们的解释都是公安局给他们的回复,我质问王莉,公安局给你回复的民警姓名叫什么?警号是多少?王莉答不上来,申诉控告处的王向阳处长帮忙王莉造假说:没有义务告诉你。这些谈话我全都录了音。
主持人:从你的描述我们知道,唐飞在监狱已经五年了,但是有一个奇怪诡异的事就是这五年唐飞在狱中,可是公安局官网上居然没有这段案件的记录,这点我们到现在还没有得到答案。另外一件事我想问一下,你上次还说唐飞被冤枉受贿100万元的事,你现在澄清了吗?
朱桂华:没有,他们完全不讲理。唐飞被带到检察院之后,检察官刑讯逼供栽赃唐飞收受湖北新艺林园林公司老板汤秋海100万元贿赂,检察官说:金额多少不重要,主要看态度,如果态度好积极配合,就放你老婆回家。否则,你夫妻俩都关起来,家里孩子谁照顾?唐飞没办法,为了让我回家,只好按他们的要求冤认100万元,起初100万元编造为分三笔:20万元、30万元、50万元(有案卷笔录证据)。其后,检察院又把汤秋海抓去,以唐飞已经承认收到100万元贿赂为由反逼汤秋海冤认行贿。为了和工作挂上钩编造受贿情节,就把前面编的100万元分为三笔改成了五笔,编造受贿理由是汤秋海和唐飞″约定″按汤秋海所做工程造价的5%给唐飞回扣,汤秋海有三个工程项目,按5%计算后只有90万元,为了凑齐100万元,检察官就编造汤秋海在2008年6月和2010年8月这两个没做工程的年度,为了″巴结″唐飞,分别各送5万元给唐飞,并称贿款是从汤秋海个人建设银行卡上支取,案卷中还提供了该卡银行流水单的书证。请看以下100万元的造假证据:
检察院称08年6月和10年8月行贿人汤秋海从建行卡上各支取5万元贿款行贿唐飞,请看此卡银行流水单

开户日期是09年7月23日,08年6月此卡尚未开户,贿款是如何取出的?我到现在不理解。10年8月,银行流水单上只有8月28日信用卡预约1998.71,除此之外,全月无取款记录,贿款支取凭证在哪里?
 
   汤秋海的第二笔工程,09年青山江滩工程,以汤秋海的新艺林公司名义中标,由新艺林公司和武汉市旺林公司共同承建,诉讼中律师提出质疑,旺林公司既然参与了项目建设,利益分担,那″行贿款″也应该分摊,要求公诉部门提供旺林公司参与行贿的证据,检察院为了栽赃成功就伪造了旺林公司经理徐彪证词,徐彪证词造假证据如下:我这里有证词签名笔迹,这是徐彪证词签名笔迹复印件,这是徐彪合同签名笔迹

你看这是一个人的签名吗?看看
主持人;明显是两个字迹
朱桂华:对呀,而且,14年12月6日我和徐彪通了电话,徐彪在电话里和我说,他沒有给唐飞行贿,并说办案人员要求他作伪证被他拒绝。(电话录音)已交给湖北省检察院。另外,徐彪无行贿罪,他是其他原因定罪,徐彪判决书上无行贿唐飞记录。(徐彪判决书已交给湖北省检察院)
  检察院编造的假100万元受贿中除以上两笔各5万元共计10万元外,另外三笔共计90万元被编造成行贿人汤秋海和唐飞“约定”按汤秋海所做工程造价5%给唐飞提成:
(1)07年工程造价661万元X5%=33.05万元提成额,检察院指控送30万元,比“约定”少送3.05万元。
(2)09年工程造价571万元X5%=28.55万元提成额,检察院指控送25万元,比“约定”少送3.55万元。
(3)11年工程造价745万元X5%=37.25万元提成额,检察院指控送35万元,比“约定”少送2.25万元。
和领导约定好的按比例给领导提成,只会多送不会少送,是巴结领导,前面08年、10年汤秋海没做工程都被检察院编造成“为讨好唐飞给唐飞送钱巴结”,而以上三笔工程编造的“和唐飞约定好按5%提成”,却每次短斤少两,这符合逻辑吗?这就不怕得罪唐飞啦?
汤秋海承接工程是因为上级管项目审批的领导指定中的标,汤秋海不给帮他承接工程的领导行贿,却给执行领导决定的唐飞上百万的巨额行贿?这符合逻辑吗?
因为这个100万元受贿是假的,说不团圆,汤秋海的证词反复修改,13年3月说贿款是开借支单从公司帐上取现金送的,13年8月1日改成是公司报销款中的一部分,案卷中还提交了公司报销凭证、帐目等书证,因为说得漏洞百出,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质疑,最后,13年12月公诉阶段,汤秋海把前面已经提供过书证的证词全部推翻,说贿款全部是用手上的备用金送的,这不是自己证明前面的证词和书证是伪证吗?8月1日做的是伪证,12月份做的证词就是真的?汤秋海在电话里和我说,检察院要把他和唐飞之间口供改成一致,他说得不对的要他改,唐飞说得不对的要唐飞改,要对得严丝合缝,才好在法院定唐飞罪(电话录音已交给省检察院)
湖北省检察院转发我的举报微博,认可我举报属实
16年6月29日、30日,湖北省检察院官方微博连续两天转发我的举报微博

我的举报微博是这样写的:武汉市检察院为栽赃唐飞受贿100万元,伪造证人徐彪证词证据如下,1、徐彪证词上签名笔迹和徐彪三份合同签名明显不一,2、徐彪和唐飞老婆朱桂华14年12月6日电话中说,他没给唐飞行贿,并说了办案人员要求他帮证人汤秋海造假,有录音为证,3、证人徐彪的判决书上无行贿唐飞记录。我的举报微博对检察院违法行为说得这么明白,湖北省检察院两次转发,表明他们调查后认可我举报检察官伪造证词栽赃唐飞犯罪行为属实。
17年6月,湖北省检察院竟然给我相反的回复结论,他们还驳回我的申诉,把假证词编造成了真证词。16年的转发微博岂不是湖北省检察院传谣?一个省级检察机关竟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拿老百姓的生死当儿戏?
如果唐飞真的是犯罪,检察院为什么有自己的真证不用要制造公安局的假证用?检察院作为执法机关又不差真证!
唐飞案如果办得合法合规,湖北省检察院几个检察干部有造假的必要吗?检察官办案造假,他所做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吗?
老百姓造个假发票就会被定罪,检察官造假拘留证假逮捕证陷害唐飞畅通无阻,唐飞被冤判十一年,已经关了五年多至今还不放人,这湖北还有法律吗?
主持人:听到这,包括我们看了你带来的证据,湖北省检察院转发你之前发到微博上的相关证据,而且是多次转发,但是据你之前给我们说的是你去湖北省检察院要求面见管纪律的主管人员,可是,你拿的牌子没收了,武汉市检察院知道你的事还去监狱威胁唐飞,是吗?
朱桂华:因为检察官不守法、不讲理,17年11月至12月我在湖北省检察院门前,举牌抗议司法陷害持续了 26个工作日(每天早上7点之前到,下午5点半之后再离开),展牌上指名道姓举报王莉检察官造假包庇犯罪,并展示证据。
湖北省检察院集体沉默,无任何部门或領导对我举牌反映的问题提出质疑,王莉检察官也默认。检察院默认檢察官包庇犯罪不仅拒不纠正,还多次叫公安找我麻煩,辖区派出所强行带我去做笔录,并多次没收我的展牌。在省检察院信访枉法驳回我的诉求后,我又向检察院窗口书面申请要求面见检察院分管纪检的領导,当面举报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被检察官拒绝。
因为我一直向各级部门反映唐飞的冤情, 17年3月,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的蔡副局长,带领一帮办案检察官到湖北省蔡甸监狱去威胁唐飞,如果我们再告,检察院就再立案继续找唐飞麻烦,还嫌陷害得不够?企图用威胁来阻止我控告他们犯罪。18年1月,武汉市检察院再次派人去监狱又找唐飞,要求唐飞劝老婆别再告他们了。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检察院如果办案合法坦坦荡荡怕谁告?把唐飞陷害进监狱了,居然还要我们不告他,还有谁比武汉市检察院更不要脸的?
主持人:这是你去监狱见唐飞,唐飞跟你说的?
朱桂华:对
主持人:省检察院驳回了你的申请后,你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朱桂华:我向湖北省监察委举报了湖北省检察院相关领导包庇犯罪的行为
主持人:监察委是怎么回复你的呢?
朱桂华:我向监察委举报后至今已经43天了,到目前为止湖北省监察委还没有回复。
主持人:一直是没有回复?
朱桂华:对
主持人:到现在为止,不管你找谁,不管你做什么样的行为,要么就是被渎职,要么就是置之不理,而你的丈夫唐飞这五年来一直在监狱当中。
朱桂华:是的
主持人:已经这么久了,你觉得接下来你需要获得一个什么样的帮助什么样的答复?
朱桂华:唐飞已经被非法羁押五年多了,我希望相关部门尽早依法纠正唐飞冤案,能让唐飞八十高龄的父母在有生之年看到儿子洗冤回家。至于下一步的打算,得要看案件的发展,为唐飞维权是我今生的事业,为实现目标,我将不惜一切代价。希望有更多正义人士或媒体共同关注唐飞冤案,帮忙呼吁,我的手机号13667254101欢迎大家和我联系。
主持人: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朱桂华:谢谢主持人。
五年了,唐飞入监狱已经五年了,而可笑的是公安机关的公示部门居然没有一丁点关于唐飞的信息。而妻子朱桂华对相关的检察部门一直在询问关于拘留证造假的问题,得到的回复只有两个,一个是笔误;还有一个是公安部门太忙了,我们代理执行而已。随后,妻子朱桂华不断的向上级部门去上访,在省检察院门口站了30天,得到回复居然是集体沉默。我不知怎么了?这个社会是怎么了?执法机关是怎么了?以前节目结束的结束的时候我经常会说,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发现是不可能了,毕竟五年已经过去了,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而且是变本加厉。今天,我希望相关看到的法律人士能够给他们法律援助,而相关的部门领导能够帮助他们尽量尽快的帮助他们洗刷冤屈,而光华通讯社也会持续的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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