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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事件,问到深处是监管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04 10:24:23

五一期间爆发的魏则西事件持续发酵。2日下午,国家网信办发言人表态:“根据网民举报,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此事件及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三部委联手调查一民企,大阵仗显示出有关部门对这一事件的高度重视。尽管有人提出疑问,魏则西事件说到底是不良医疗机构的问题,为何由网信办牵头,不查主体只查渠道?盖因事情由百度而起,况且是“根据网民举报”,由此着手调查倒也顺理成章。不过细看调查组的任务,似乎重点在调查“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事项”并“依法处理”上,这起事件究竟如何处理有待进一步观察。

在笔者看来,就调查本身而言,首先可能会遇到无法可依难题。百度因经营手法问题不当引起民愤,不是第一次,血友病吧事件刚过去不久。奈何每次对百度的声讨都无疾而终,没了下文,原因之一便是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竞价排名究竟算不算广告,在国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在地方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争议。魏则西事件后,许多人只能拿“企业责任”“良心”说事,实际上反映出没有法律依据问责相关企业的无奈。

其次,可能会有该处理谁的问题。按魏则西说法的一种,是在百度搜索有关生物免疫疗法时,跳出的第一条就是某医院。找到这家医院后,发现确是一家三甲医院。但他们对百度、对三甲都没有完全相信,接着查看接待他们的医生的背景,发现他不止一次上过权威的电视台。“百度、三甲医院、中央台、斯坦福的技术,这下应该没有问题了吧”,之后才发生了花费巨大却没取得预期疗效的“医疗事件”。照此说来,百度是“协同作恶”,而作为“主犯”的其他几方也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

疑问不止于此。为什么百度搜索乱象尽人皆知,却没有一个确切说法?要知道,国外同类企业也搞这种竞价排名,但早已被认定为广告,国内多年议而不决。为什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禁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及治愈率等内容的广告,事件所涉医疗机构却能在各种网站上仍能大肆宣传?为什么早在10年前,国家有关部门已下令禁止公立医院私自承包经营,这家三甲医院仍然疑似有越线行为而没有人管?

凡此种种疑问,舆论的矛头都指向缺位的监管。有网上调查表明,对魏则西被忽悠接受高价治疗,网民认为主要原因是“政府监管缺位”而不是“百度竞价排名误导”,甚至不是“医院惟利是图”;对魏则西事件暴露的最大问题,不是“百度、莆田系等市场主体缺乏敬畏、没有流淌道德血液”,而是“政府对医疗主体监管缺位”。网上“草根”们的看法是正确的。不管是互联网企业搞竞价排名,还是医疗机构夸大疗效、一心逐利,这都是企业的本性,无可厚非。对他们的不良行为,人们也可以进行道德谴责。但是为什么舆论喧嚣过后,往往一切如旧?根本原因是没有相应的法律跟进、制度改进,日常监管严重缺位。

监管缺位,第一是工商管理部门。不但对国外早有先例的竞价排名的定性,步伐迟缓,对不良医疗机构通过各种途径推出的广告违法行为,也处罚不力。第二是卫生管理部门,对人们早已呼吁多年、怨声载道的“某某系”违规向公立医院渗透、办“院中院”现象,听之任之。也有网络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网络已成为民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服务,也需网信办进行监管。这些监管方面存在的弊端交织难分,才是酿成魏则西事件的祸端。这一状况不改变,即便把涉事互联网企业彻底关掉,把涉事医院直接封门,虚假医疗信息仍会通过其他渠道散布,不良医疗机构还会让人上当,魏则西式悲剧难免还会重演。

有人说,在那些医疗规范的国家或地区,不是没有坏医生,是没有坏土壤;声称“不作恶”的互联网企业不是因为有良心,而是不敢去违法。铲除坏土壤,让企业的良心有价值,前提就是严格到位的监管。所以部委调查组进驻企业,要查企业的违法行为,也要检讨自身的监管缺位,探索怎样补齐法律短板、划清经营红线,这样的调查处理结果可能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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