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卖眼镜“蹭名牌” 法院判网店赔偿四万元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4-29 16:10:16
原标题:淘宝店卖眼镜“蹭名牌” 法院判网店赔偿四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9日讯近几年来,暴龙眼镜声名鹊起,国内众多买家都会“找上”暴龙眼镜,大有成为太阳眼镜购买首选之势。不想,在网上经营眼镜店的程某却与之相反,被暴龙眼镜“找上”了。
侵权风波:网店卖品牌眼镜 卖家被告上法庭
2015年初,程某在淘宝网上经营了一家眼镜店,淘宝网店的注册人为黄某。销售带有标有“BOLON”“暴龙”等商标的眼镜。几个月下来,生意虽然不温不火,销售量也有200余笔。正在程某准备“大干一场”时,一纸诉状浇灭了程某的热情。
原来,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瑞公司)依法拥有“BOLON”注册商标、“暴龙”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程某未经授权,擅自销售侵犯雅瑞公司的商标权商品,损害了雅瑞公司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雅瑞公司将程某、黄某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收到诉状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及时删除、屏蔽了侵权商品链接,黄某、程某也停止侵犯雅瑞公商标权行为。
法院判决:侵犯商标专用权 赔偿损失4万元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对雅瑞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
该案中,鉴于雅瑞公司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及黄某、程某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确定,宁德市中院综合考虑黄某、程某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雅瑞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判决黄某、程某赔偿雅瑞公司损失4万元。
(本报记者 龚丽雯 实习生 邱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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