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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银监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开业的批复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2-15 19:00:43

辽银监复〔2015〕293号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开业的请示》(沈光银发[2015]20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208号。

  二、核准中国光大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经营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慎京文任中国光大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五、中国光大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并自开业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开业情况。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此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辽宁银监局

  2015年11月11日来源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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