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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基金力促京津冀协同发展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2-14 02:14:49

  作为北方目前唯一一个自贸区,天津自贸区自挂牌之日起便受到外界更多的关注。与上海、广东和福建不同,天津自贸区还有一个重要使命,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在总体方案中,天津自贸区被定位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而从近日央行发布的《指导意见》来看,金融手段也被用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大重点

  12月11日中午,央行在官网发布《指导意见》。新金融记者获悉,就在12月10日下午,央行、国家发改委专门召开了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

  这次座谈会参会人员广泛。除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京津冀三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的负责人也有参会。不仅如此,来自铁路总公司、丝路基金、交易商协会及主要金融机构的人士同样出现在座谈会上。

  据了解,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规划内容、金融需求情况、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做法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金融供求进行了汇总对接。与此同时,这次会议还初步搭建了相关部委、三地政府和金融机构三方沟通平台,并对下一步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任务作了研究部署。

  从目前所获得信息来看,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规划和分步工作重点,各方将积极支持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特别是要继续加大对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升级转移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的金融支持力度。正是因为三大重点领域要率先突破,这也就不难理解上述相关参会人员的身份特征。

  围绕金融支持产业升级转移,新金融记者注意到,在央行于座谈会召开次日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就有所体现,比如积极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允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自贸试验区内用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金。

  升级转移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产业升级转移是一个重头戏。

  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一学者去年就直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最主要问题则集中在支柱产业同构同质,产业集群效应不显;优势产业布局分散,产业链条延伸不够;产业合作缺乏高度,产业辐射带动不足等三个方面。

  显然,这需要理顺京津冀三地的发展重点和定位。

  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早前对外表示,在推动产业升级转移方面,要从全国生产力整体布局出发,明确三省市产业发展定位,理顺产业发展链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立足区域、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优势产业集聚区。而重点是明确产业定位和方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转移对接,加强三省市产业发展规划衔接,制定京津冀产业指导目录,加快津冀承接平台建设,加强京津冀产业协作。

  按照国家对京津冀三地的最新定位来看:北京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天津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河北省“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

  12月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在产业对接协作方面,天津积极对接北京创新资源和科技成果,主动向河北延伸产业链条,比如加快建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宁河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以及天津-河北(天铁·涉县)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天津-河北(汉沽·芦台)协同发展示范区等多个重点合作平台。

  政策尺度

  为了促进京津冀区域内产业转型升级,天津自贸区总体方案曾提及,以产业链为纽带,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转移引导基金,促进京津冀地区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物流配送等环节的协同配合。

  按照央行最新提到的争取设立的两大基金(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和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未来如果成功落地,无疑更有助于引导京津冀区域内的产业升级转移。毕竟,相比税收、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以基金的形式来推动不仅更具市场化,还可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李文增表示,他曾建议设立京津冀共同发展基金,即由京津冀三方共同研究并出资设立共同发展基金。尽管名称上与央行的提法有所差别,但功能相似。在其看来,该基金既要促进包括高科技在内的高端产业的快速发展,也要投向制约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进而促进京津冀地区间的协同发展。

  不过鉴于丝路基金也出现在前述座谈会上,外界十分关注其未来是否会参与出资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

  当然,为了更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李文增还建议,应组建京津冀区域股份制金融控股公司,推动京津冀区域间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相互合作。他认为,这不仅可有效推进多元化的金融综合经营,而且可实现京津冀区域的金融资源有效整合和业务的协同发展,更可以增强京津冀区域内的国内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实力。

  从目前的政策尺度来看,《指导意见》称,除了支持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也支持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为自贸试验区内主体提供支付结算、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综合金融服务。

  新金融记者 韩启

  作者:韩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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