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列表

注册制推行后的大概率事件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2-07 02:05:48

  原因无非来自预期业绩爆发增长、品种的稀缺性、可预测性等方面。

  注册制使得可替代品增加,稀缺性减弱,非稀缺性的股票估值不仅面临周期性下滑,而且面临结构性下滑。

  行业结构走向高端

  资本市场被认为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依赖于优化的金融市场的支持,我国经济将从原有的重资产、轻技术、轻知识、低风险的传统产业向轻资产、高技术、重知识、高风险的现代产业转型,将激发股权融资市场的崛起,注册制是我国完成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型升级的根本性基石,是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制度源泉。

  自2004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相继推出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为新兴产业开拓了新的上市通道,助力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目前不可否认的是,国内融资渠道不是十分畅通,使得部分优秀的互联网企业必须通过“走出去”来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注册制改革增强了各类创新型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融资的可能性。

  仍以我国台湾地区为例,注册制改革前,上市公司在市值上偏重于金融保险、塑料、钢铁化工水泥等传统行业。注册制改革后,台湾股票市场电子、计算机通信等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上市更加便利,市值占比迅速提升,尤其是半导体类行业在2007年后就一直处于行业市值占比首位。注册制是造成这种产业结构变化的重要原因。

  光大证券相关人士认为,新兴产业企业代表着未来发展方向,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往往扩张期的投入巨大,利润指标难以达到上市标准。实行注册制以后,新经济类公司将成为新上市公司的催化剂。

  创投行业的春天

  PE/VC投资机构如果有意投资一家企业,第一个问的问题是什么?答案不是投资能有多高的回报率,而是投进去的钱怎么出来,也就是退出机制。所以很多企业为了让投资者得到退出的途径,在A股上市遥遥无期或者不受政策青睐的情况下,只能选择中国香港或者远赴华尔街,实现资产证券化。

  当然,证券发行效率高低也是拟上市公司关注的焦点,而我国的发行效率相较美国和中国香港还有提升的空间,虽然名义上现在我国的发行审核周期是6个月,但因为节奏控制等原因,发行周期不可控。未来注册制一方面可以设置差异化的上市条件,给予中小企业上市的机会,满足不同层次企业的融资需求和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在市场提高信息披露能力的基础上,由实质审核转变为形式审核,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发行效率,可以吸引更多优质中概股回归。

  此外,过去数年,PE/VC对于投资目标的关注除去天使类投资和A轮、B轮投资外,在一家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也成为一种“坐轿子”的方式,这种模式被称为Pre-IPO。

  未来注册制推出后,Pre-IPO模式或将逐步弱化,PE/VC回归价值投资。PE/VC机构疯狂追逐上市前企业,部分机构甚至会以能否上市作为筛选项目的唯一标准,利用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价差进行短期套利的经营方式也许将有所改变。

  而在注册制下,市场化比较透明,过高的定价和不被市场看好的公司都很难在A股市场存活。那么,PE/VC机构就必须将投资提前到更早的种子阶段,回归价值投资的本质,使得中小企业在创业初始阶段获得资金的难度降低,从而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经济转型。

  李皓舒表示,对于投资创投类的企业而言,注册制改革推进有利于缩短创投退出的周期,其持有的相关企业股权流通性增强,升值潜力增加。对于创投公司类标的选择,可以关注资本规模较大、历史业绩较好、参股高新行业、稀缺性资产占比较高的公司。

  券商迎来新机遇

  正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一旦注册制推出,哪些机构将首先受益?答案必然是证券公司,尤其是投资银行部门。

  华泰证券认为,作为制度性的改革,注册制将彻底改变原有券商投行功能,真正赋予投资银行市场定价、风险控制和销售能力,不仅直接给投行带来业务量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带来投行及相关业务的革命性变化。

  投行的主动风险管理、市场定价、销售能力将真正迎来实质性的转变,投行的风险识别、研究定价和分销管理能力是成功的最关键要素。将推动投行业务从传统的保荐功能向承销功能转型,研究业务需充分发挥定价能力和影响力,销售业务从传统销售向激活市场转型。催生一批有真正竞争力、定价权的优秀投行。

  注册制下对投行承揽项目和资本市场部销售项目的能力、管理平台的效率都有更高要求,企业批量上市成为可能。同时将延伸企业的再融资、债券融资、并购业务需求,进一步打开券商产业链上下游的市场空间。

  未来资本市场属于定价能力强、核心竞争力领先、综合能力强的投资银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投行将获得承销业务的定价权,发行人更愿意为投行的风险定价能力支付溢价,承销市场份额也将向综合实力强的大投行集中。

  在美国股市中,美银美林、摩根士丹利和高盛占据40%的市场份额,形成相对垄断的竞争格局,使得美国投资银行的承销费率维持在5%至7%的高位。

  2015年前11个月,我国证券行业股票承销业务前三家券商市场份额为23%,前五市场份额为31%。随着注册制的落地,未来投行业务将逐渐集中在综合竞争力强、研究能力突出的大型投资银行。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变革

  审批制(1993年至2000年)

  “额度管理” 阶段(1993年至1995年):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股票发行总规模,下达给计委,计委再进一步将总额度分配到各省、自治区。

  “指标管理”阶段(1996年至2000年):国家计委、证券委共同制定股票发行总规模,证监会向各省级政府和管理部门下达股票发行家数指标。

  核准制(2001年至今)

  “通道制” 阶段(2001年至2004年):每家证券公司一次只能推荐一定数量的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由证券公司将拟推荐企业逐一排队,按序推荐。

  “保荐制”阶段(2004年至今):保荐人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和上市,并对所推荐的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所做承诺提供持续训示、督促、辅导、指导和信用担保。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看中华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看中华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