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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盗抢、报废可申请退车船税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2-04 23:32:48

  新华网北京12月4日专电(记者何雨欣、仲蓓)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下发车船税管理新规称,车辆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纳税人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这一新规还称,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国地税部门要加强合作,国税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车辆退货发票信息,方便纳税人及时拿到税款,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规中还明确要建立车船税税源数据库,采集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车辆的涉税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信息、海事部门船舶登记信息等第三方信息,实现共享。

  作者:何雨欣 仲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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