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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掌财经丨喜结连理后 属于“我们”的东西有多少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7-04-10 12:21:41

  话说人间四月天,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很多情侣们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喜结连理,但是沉浸在美好浪漫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的一面。

  话说人间四月天,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很多情侣们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喜结连理,但是沉浸在美好浪漫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的一面。从王宝强离婚损失几亿,演员刘斌财产被妻子转走等等这些明星离婚案件可以看出,婚姻不仅是一纸契约这么简单,更是双方财富、身心的结合。

  “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区分?如果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婚前购置的房产等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双方所有?如果这些你都不清楚,那下面可要看仔细了。

  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一句话概括:这些财产的获得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

  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都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不用混同于共有的财产。例如婚前个人全资购买的房产归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了婚前的个人财产外,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牌、奖金,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例如人身险)保险收益等都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即将结婚的“准夫妻”在婚前可以签订婚前协议,只要协议的内容合法,在日后如果产生财产方面的纠纷,以协议为准。

  彩礼和嫁妆:婚前属于接受方所有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

  送彩礼、礼金等行为发生在结婚前,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还没结婚,对方要退婚,彩礼数额很大,是可以要求要回彩礼的。嫁妆如果是婚前给女方的,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

  每月拿到的住房公积金,积累几年也是一笔不小的钱。婚前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后所得的住房公积金则算共同财产。如果发生离婚,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

  房产:婚后父母出资也未必是共同财产

  房产基本是财产分配的大头。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当然是归属于个人的。但一般情况下,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是由父母出资一起帮忙买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分配呢?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根据条例规定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则根据条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首付部分会被认为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的股票及增值收益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举例:A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结婚2年后发现自己婚前买的股票大涨,那么这部分股票增值的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A的个人财产。之后A对买入的股票后进行了管理操作,并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而导致股票大涨,其股票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遗产:是否是个人继承

  遗产分配时,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在遗嘱中指定,除配偶外,只给自己子女一个人,就是个人继承的遗产,否则是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

  比如:小财是独生子女,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如果父亲去世,继母能分多少比例的房产?这种情况下,母亲去世后,1/2房产作为遗产,小财和父亲一人一半(即总房产份额的1/4),父亲手中1/4+1/2=3/4,父亲去世后,他的3/4份额将进行法定继承,小财的继母和小财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前提下,小财应拿5/8的房产份额。

  债务:欠的债要一起背!

  夫妻共同债务裁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如要推翻该推定,则需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

  简而言之,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法律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免去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而夫妻一方如要推翻该推定,则要承担很重的举证责任,且除外情形只有两种,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两种情形都是极难证明的,法律的此种推定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将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均认定为了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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