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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州 财 政 信 息 第 五 期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7-04-05 15:01:02

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331

  

【工作动态】

 全市“营改增”序幕正式拉开

 我市深化财税改革初显成效

 我市科学置换政府债券防范债务风险

 市财政局加大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市财政局召开迎接市人大工作审议动员大会

 简讯七则

【财经资讯】

  针对商业保险个人消费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我省落地

【工作动态】

全市“营改增”序幕正式拉开

321,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湘林召集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召开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联席会议,对2016年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后,在唐湘林常务副市长见证下,市地税局举行了地税向国税移交营业税纳税人户数信息资料交接仪式,标志着我市营改增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本次营改增将全面完成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剩余行业的营改增工作。按照中央、省政府工作部署,今年要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营业税这一昔日的地方大税种将由此退出历史舞台。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承载着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使命,营改增是一项税制改革,其结构性减税的特征明显。因此,营改增改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价值不小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不小于1994年的财税改革。

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减轻企业负担”,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要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事实上,中央通过降低税费和企业成本,帮助实体经济走出困境,从而推进供给侧改革,使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为此,政府确定“从5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且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此次全面推行的营改增工作,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个行业。据市国税、地税部门测算统计,将涉及全市2.3万余户纳税人。为确保我市“营改增”51日与全国同步实现税制转换改革,市地税部门、市国税部门正在加紧做好“营改增”改革宣传、增值税纳税人甄别、调整和完善征管系统、纳税人咨询和业务培训、营业税欠税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营改增”试点改革如期完成。            (市财政局税政法规科)

我市深化财税改革初显成效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去年来,市财政局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和方向,坚持创新思维,着力破解难题,全力推进财政管理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提升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全口径预算编制。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预算编制,深化预算改革,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市本级综合财政预算,构建了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同时,通过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项目,扩展部门预算编制范畴,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积极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人员定编、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效结合的机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2016年市本级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初步建立了市本级现代公共财政制度,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畴,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实现透明预算。2015年来,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永州市全面启动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工作主要分市政府预决算报告公开、市直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三阶段推进。截至201571日,全市195个市直部门单位已公开194个,申请涉密信息不公开单位2个(市610办、市委接待处),其中,已公开的193个部门单位均已按照《通知》(永财办〔20155号)要求进行了公开。同时,2014年已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31个市政府及其组成单位也都全部公开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内容均达到了要求,圆满完成了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的公开和2015年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自查工作。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效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贯彻《预算法》,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有效作用,推进财政改革的重大举措。市财政局积极作为,措施得力,及时做好了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的动员和部署,代市政府拟发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与市审计局组成6个检查组对市本级195个部门预算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确保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全面推进。同时,市财政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盘活存量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组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核实,查找根源,切实整改,确保盘活存量财政资金专项检查落到实处。通过上述工作,2015年,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1.8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1.17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16.65亿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15.1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亿元。2015年市本级盘活5.14亿元财政存量资金。其中,市本级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盘活存量资金1.6亿元;市直部门预算单位,预计可盘活存量资金2.5亿元;市本级财政专户预计可盘活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1.04亿元。 

  加强专项资金整合,制定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和重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财政局积极推动部门内和部门间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出台了13项市本级大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建立相关的监督约束和绩效评价机制,形成财政专项资金有进有退的管理模式。同时,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对本级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通过专项资金撤、并、退整合工作,压减现有专项资金7900余万元,集中财力办大事。                           (市财政局预算科)

我市科学置换政府债券防范债务风险

  2015年,市财政局紧跟全省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分配动向,提前预判和分析,积极向上争取三批置换债券额度44.46亿元(其中,市本级12.59亿元),为缓解我市筹资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条件注入了新活力。

为科学置换债务,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经与各债务单位和债权银行充分沟通协商,市财政局明确了债券置换范围:一是偿还2015年到期债务;二是置换部分2016年到期且利率较高的银行贷款;三是为释放单笔贷款抵押物,置换以后年度到期的全部贷款。同时,市财政局对置换债券资金实行国库专账管理、拨付和核算,切实管好用好置换债券。2015年,省财政下达给市本级的置换债券额度为125900万元。通过定向承销72366.5万元,市财政局与我市存量债务的有关原债权人、原债务人签订了债权解除协议;通过公开发行53533.5万元,与有关原债务人签订了《市本级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协议书》,并将资金按实际金额回补给有关债务单位。

债务置换本质上是让地方政府通过直接发行债券来替换存量债务或为其再融资,从而延长债务期限、降低债务利率,增强债务可持续性。经测算,市本级债务单位平均借款利率为7.5-9%,而政府置换债券年利率在3.6%左右,通过2015年的债务置换,市本级每年可减少政府债务利息支出5000万元以上。同时,债务期限由1-5年延长至3-10年,债务本金偿还负担也相应减轻。

同时,银行及机构也将受益于大规模债务置换。目前,地方政府债务主要为银行贷款和信托贷款,流动性差,而置换后的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从而降低银行贷存比、释放流动性;债务置换改善了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减少了银行和机构的风险资产规模,提高了资本充足率,银行系统整体资产质量得以改善。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我市政府融资成本大大降低,政府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偿债压力持续减轻,政府债务防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市财政局金融与债务科)

市财政局加大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从2007年春季开始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收学杂费、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实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2008年秋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学校公用经费由财政补助。

2007年以来,我省先后三次提高了农村小学和初中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市本级财政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足额配套,2014年预算安排738.95万元,2015年预算安排1112.86万元,2016年预算安排1151.54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城市义务教育除免收学杂费外,开始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

2015年,全市财政投入保障专项经费达10.65亿元,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共70万名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财政补助公用经费54112万元,安排7582万元为63万名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为8.1万名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9148万元,落实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1320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22392万元。

“十二五”期间,我市实施了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合格学校建设等重大工程,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58所学校实施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央投资1.26亿元,新建学生食堂、宿舍等生活用房9万平方米。大力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投资10亿元,消除危房259万平方米,新建校舍97万平方米。全面推进合格学校建设,投资11亿元,564所完小以上学校全部建成合格学校。投资6亿元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近三年,财政投入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近1亿元,完善学生食堂、宿舍内部设施。从2015年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按200//年标准提高公用经费补助。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市财政局召开迎接市人大工作审议

动员大会

328日,市财政局召开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海河率工作审议组莅临大会指导,市财政局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及各区(管理区、经开区)财政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内司委主任雷燕平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审议的实施方案,详细讲解了市人大开展审议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等,并对迎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军元作了迎审动员报告,指出,人大工作审议是人大监督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方式,市财政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的审议监督;并要求,市财政局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人大工作审议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审议的任务要求,强化接受人大工作审议的各项措施,确保人大工作审议取得圆满成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海河在讲话中指出,人大工作审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性质决定的,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符合党心民意。各接受审议单位要周密部署,明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发动宣传,严明工作纪律,抓好整改落实,通过人大工作审议促进工作、促进发展,为建设品质活力永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行政政法科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财政局办公室)

简 讯 七 则

国家农开办对我市蓝山县和新田县开展专题采风活动。在庆祝红军长征80周年之际,由国家农开办牵头,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社具体负责,对我市蓝山县和新田县进行了“农发基层行 重走长征路”专题采风活动。蓝山县是红三军团长征经过之处,新田县是红六军团驻扎地,在这片“红土地”上,如今的农民在农业综合开发的帮扶下,生活有怎样的改变?农业综合开发为当地“三农”工作做出了怎样的贡献?今后农业综合开发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和农业现代化如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国家农开办专题采风组深入蓝山县和新田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实地察看,深入农业产业化企业开展心贴心的交谈。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将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农业综合开发给他们带来的实惠。                       (市农开办 宋顺华)

   

    我市4产品入选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最近,从农业部传来喜讯,经国内相关知名专家评审并在有关媒体公示,我市江华苦茶、瑶珍大米和江永香柚、香姜在众多农产品中脱颖而出,正式入选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并喜获农业部颁发的入选产品证书。据了解,开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编发工作,是农业部深入挖掘、保护、培育和开发各地名特优新农产品资源,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和品牌创建,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去年,湖南省共收到各类上报农产品品种139个,经审核上报农业部农产品品种114个,最终由48家单位上报的37个品种入选《2015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市财政局农业科)

全市出口退税3.4亿元有力促进外向型实体经济发展。2015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全年办理出口退税登记企业55家,办理出口增值税退税34156万元,同比增长28%,其中出口退税额1.8亿元,免抵税额1.6亿元。市本级出口退税4530万元,同比增长58%,为外贸企业的再生产、再发展和全市外向型经济的转型升级注入了资金活力。                    (市财政局外经科)

我市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大幅提高。近日,市政府下发通知,再次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自20161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3200/年,较2015年提高300/年,增幅10.34%。自20164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20/月,较2015年提高90/月,增幅27.2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20/月,较2015年提高55/月,增幅33.33%。此次提标将惠及我市12.6万城市低保和39万农村低保困难人群。

(市财政局社保科)

市财政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近日,市财政局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为确保学习宣传收到实效,该局制定了学习宣传方案,利用局办公楼政务电子屏滚动宣传,制作专题宣传栏进行学习解读,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原原本本研读原文进行自学的基础上,局党组中心组带头进行了专题学习,314-18日,局机关各支部分别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通过系统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断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市财政局纪检室)

市检查组对江华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及“春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近日,市财政局、就业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江华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春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在听取江华县财政局汇报后,检查组对该县相关工作台账、凭证、宣传资料等进行了详细的核实印证,并且深入到九恒集团、华迅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实地查看。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该县这两项工作的管理和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今后在资金审核和管理上要更细致、更严谨,在就业政策宣传上要更广泛、更到位,使就业补助资金在促进该县就业工作中发挥最大作用。          ( 江华县财政局 黎敏军)

冷水滩区财政局严格督查促作风转变。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促进作风转变,年初以来,冷水滩区财政局始终把工作作风建设作为执政为民的第一抓手,对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该局成立专门督查工作小组,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兑现”的督查机制,对按时到岗的股室、存在迟到和缺岗现象的股室都进行局内实名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及时到岗或其他违反考勤制度问题,将取消股室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按照局机关作风建设问责规定处理。督查制度实行以来,该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  (冷水滩区财政局)

【财经资讯】

针对商业保险个人消费者的

税收优惠政策在我省落地

324日,阳光人寿湖南分公司与株洲中达特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株洲市成功签约湖南省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市场业务的第一单,这意味着我国针对商业保险个人消费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湖南省正式落地。阳光人寿湖南分公司团体客户部总经理朱方毅介绍,株洲市中达高科李先生和他同事杨女士成为我省税优健康险的首批投保人,投保阳光人寿岁康宝个人税优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两位投保人都选择月缴,年化保费合计6236元。 

个人税优型健康保险是目前我国唯一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保险产品,兼具税收减免和保障功能。投保人可享受每年24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相当于每个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3700元。个人税优型健康险可保障住院和特定门诊,且包含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这3种最常见的慢性病;理赔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高。同时,该险种可以带病投保,而且保险公司必须保证续保,这些特点使得这一保险成为了纳税人的福利。该险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和补充,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经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商业型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剩余的自负医疗费用。中国保监会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截至目前,先后公布了两个批次获得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名单。第一批为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3家公司,第二批为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建信人寿中意人寿太平养老东吴人寿”9家公司。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目前我省只在株洲市试点销售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出台具有多重意义,既减轻了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负担,又可以激发人们的保险意识以及购买保险的动力;既体现了税收政策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健全了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扶持政策体系;既使用了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同时避免了政府直接配置资源,更有利于尊重市场规律、在健康保险行业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市财政局办公室整理)


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省财政厅办公室,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政研室、市委办综调室,市政府办文秘科、应急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本局领导。

发: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书记、县区长(主任)、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区长(副主任)、财政局,市财政局各科室和所属单位。

通联E-mail:yzczbgs@163.com     

永简准字〔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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