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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公款旅游乱象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8-09-25 02:05:27

本在青海西宁出差却租车到甘肃嘉峪关、敦煌游玩,为掩人耳目,所有费用让企业买单。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市军供站站长段洪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
据了解, 2017年5月,石家庄市纪委接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段洪权公款旅游等问题。从报销凭证上看,段洪权的这趟公务之旅可以称得上“干净廉洁”,3名公职人员在单位只报销了每人3280元的来回机票费用。因举报问题线索明确,石家庄市纪委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并最终查清段洪权借在青海西宁考察之机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到甘肃嘉峪关、敦煌旅游的问题。
不可否认,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高压态势下,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基本已销声匿迹,公款消费歪风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仍有少数心存侥幸之徒,自以为可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费尽心机的为公款旅游巧立名目,千方百计的为公款旅游乔装打扮,寄希望于能披上逃避惩处的腐败“隐身衣”。
比如,有的党员干部伪造身份赴港澳公款旅游;有的明修栈道观摩学习,暗度陈仓公款旅游;有的培训地点定在风景名胜地,往往是一天培训,几天观光旅游,吃喝拉撒全部公费报销;有的为了避风头会跟着散客组团走,而以前大多是单独组团......可谓新招迭出,花样翻新。
单位组织考察学习本来是让干部职工学习先进的理念和优秀的工作方法,以此来促进工作的更好开展。但某些党性不强、纪律性差的党员干部打着体恤下属的“愰子”,公然玩起了“公款旅游”的把戏。其实,领导体恤下属、关心同志,使上下关系融洽,不失为对工作有益、于事业有利的好事,本无可厚非,但是应该注意尺度,绝不能够越过底线。
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想遏制名目繁多的非正常“三公”消费,,需各级纪委监委做到节节坚守、段段推进,用事前严格审批、事中全程监管、事后细致审查来扯下伪装的“外衣”,同时加强监督与行政处罚力度。对屡禁不绝的公款旅游消费等现象必须发重拳、出实招、严肃惩治,让官员们看到违法乱纪的高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文/王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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