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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旅游因少缴印花税及违规使用发票遭税务局行政处罚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7-03-27 10:01:30

  明珠旅游遭税务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近日,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7年3月10日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新三板在线了解,明珠旅游在2014年至2015年少缴印花税7920.6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七条以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通知》的规定,已构成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此外,明珠旅游在2014至2015年有多次未取得发票列支成本和17次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列支成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等国家发票管理法规的规定,已构成未按照发票管理法规使用发票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公司不进行纳税申报少缴印花税7920.60元的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3960.30元。

  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司未按照发票管理法规使用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明珠旅游表示,对于此次处罚,公司已按照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要求全额缴纳了罚款。

  鉴于本次行政处罚金额较小,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明珠旅游于2016年7月27日挂牌新三板,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青少年游学、成年人旅游、疗休养服务,公司是一家集旅游产品咨询、设计、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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