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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旗备重金发展旅游在鄂尔多斯市开“先河”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7-03-23 15:00:37

曾获得全国“最佳生态旅游目的地奖”、“中国美丽乡村”和自治区“休闲农牧业示范旗”的伊金霍洛旗,日前重新调整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旅游产品创新、入境旅游、5A级旅游景区创建等进行重金奖励,激励市场主体推动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

根据重新调整的政策措施,记者了解到,伊旗将对新评定的国家4A、5A级景区,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500万元,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新评定的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旅游局和有关部委联合批准命名的国家级旅游品牌一次性奖励30万元,自治区旅游局和有关厅局联合批准命名的自治区级旅游品牌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新评定为银叶级“绿色饭店”一次性奖励2万元,新评定为金叶级“绿色饭店”一次性奖励5万元;到该旗过夜的市外游客组织方年度组织2000、3000、4000、5000人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9万元、13.5万元、20万元;境外过夜游组织方年度组织300人、500人以上的并在该旗住宿不少于一晚的,按照每人60元、70元予以补助;引进会议、会务、会展组织方参会300人以上,且当日住宿房间达150间以上一次性奖励1.5万元,参会500人以上,且当日住宿房间达250间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参会1000人以上,且当日住宿房间达500间以上一次性奖励7万元;鼓励周边旅行社积极开拓客源市场,年内引进3000人、5000人、8000人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与此同时,伊旗还鼓励旅游商品的创新与推广,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的特色旅游购物商店一次性补助10万元,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的特色旅游购物商店一次性补助20万元,旅游商品在市级大赛获奖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旅游商品在自治区级大赛获奖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旅游商品在国家级大赛获奖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旅游商品在国际大赛获奖的一次性奖励7万元。

伊旗备重金发展旅游业,在我市首开“先河”,旨在让激励杠杆成为撬动发展的利器,激发旅游业发展活力,拓展旅游市场,鼓励争创旅游品牌,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得以激活并进军旅游业,进而形成强劲的“全域旅游”发展氛围,力争到年底游客接待量达到360万人次,同比增长28.5%,实现旅游收入39.2亿元,同比增长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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