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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01,让我们驻足默哀!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5-12-13 22:23:23

  从去年开始,每年的12月13日被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今天,凄厉的警报声将再一次作为整个国家的背景音长鸣于耳畔,让我们驻足默哀、回顾南京78年前最惨烈的历史,用胜利告慰逝者,用历史启迪未来。

  1937年12月13日,在南京保卫战失利、南京沦陷后,日军在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了长达四十多天的大规模屠杀 。其中日军战争罪行包括抢掠、强奸、对大量平民及战俘进行屠杀等。此处大屠杀死亡人数超过30万,南京大屠杀成为中国人民心中永远难以抹去的痛。

  为了更好地让后人记忆史实,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国以立法形式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今天上午10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

  市政府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约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高速公路、绕城公路、城市高架、隧道除外)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二、国家公祭仪式期间(2015年12月10日零时至2015年12月13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经政府批准用于国家公祭仪式活动、航拍、电视转播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的,不受本规定限制。公安机关可以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及其起降场采取临时封存、封闭措施,或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三、国家公祭仪式期间,市民发现违规升空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可以拨打“110”报警;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7日

  提醒:

  *市民外出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减少驾车出行。如果你驾车出行,请别走快速内环,给公祭让路。

  *请尽量穿着素色衣服,寄托对遇难同胞的哀思。

  *请停止娱乐活动。《南京大屠杀辞典》(2-5卷)、《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简明读本》《程瑞芳日记》《日军罪行证明书》等已出版或刊载,不妨读一读。

  *如果你有时间,请参加公祭活动。今天,在南京的中山码头等17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兴隆街道月安社区等12个社区和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国家公祭仪式同步举行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活动。大家可以前往祭奠遇难同胞,送上鲜花。

  *明天起,三期新馆对外开放: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发布公告称,该馆基本陈列《人类的浩劫——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实展》,自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13日闭馆,12月14日正常开放。12月14日起,“正义必胜 和平必胜 人民必胜”主题展对参观者开放(不含旅游团队),实行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预约参观。2016年3月1日起,全面开放。

  

  (图1)7至13时红色区域禁止车辆通行;8至13时蓝色区域禁止车辆驶入。

  

  (图2)7至13时绿色合围区域禁止货车、危化品运输等大型车辆通行,已在区域内严禁上路。

  

  (图3-5)场馆周边出行建议;

  

  

  

  (图6-7)河西、城东出行建议。

  

  

  据@南京发布 @南京交警 @现代快报

12.13

让我们永远铭记

勿忘国耻!

圆梦中华!

正义必胜!

和平必胜!

人民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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