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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名打工妹花数千元做模特 没工作先欠钱?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6-02 16:44:32

应聘者都要交1280 元办理“模特卡”

应聘者都要交1280元办理“模特卡”

佛山、东莞20多名打工妹应聘一公司后称“被骗”,警方已介入调查,该公司属无证经营,老板曾因诈骗获刑

文/羊城晚报记者 唐波 实习生 纪笑雨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连日来,东莞、佛山等地的20多名打工妹集体向羊城晚报举报称,她们应聘到一家名为星宿广告有限公司(下简称“星宿公司”)做兼职模特,但在缴纳了800元-10000元不等的费用后,该公司并未提供兼职,有的女生已缴费一年,却没接到任何兼职机会。

而这家公司的法人、董事的名字,早在6年前就出现在了一桩诈骗案中,犯案原因是以“星探之名行诈骗之实”。东莞办案民警也向举报者证实,星宿公司的法人代表盘庆和确曾因诈骗而被判刑6个月。

29日,东莞工商部门认定,上述公司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涉嫌擅自从事演出及模特经纪服务。律师认为,在没有资质的前提下吸引年轻人应聘,且超过约定期尚未完全履约,已经涉嫌合同诈骗。

目前,东莞市公安、工商、文化执法等部门已经介入该事件。

1 姑娘街头遇“星探”

20岁出头的小雪来自清远,在东莞一家口腔医院做导医,家中经济并不宽裕的小雪一直想找份兼职补贴家用。

今年4月5日,小雪路过东莞南城财富广场时,有人上前向其派发传单,“公司招聘模特,要不要了解一下?”有点舞蹈基础,对自己外形也有些自信的小雪稍作迟疑,就跟对方到了财富广场1216室的星宿公司所在地。一番简单的沟通后,小雪按要求摆了几组拍照的姿势。“他们说我有舞蹈基础,做模特会比较有优势。”但随后小雪被告知,正式做模特前要先交1280元,她十分犹豫并准备离开。该公司一名员工上前劝说,称做得好每个月可以拿到四五千元的薪水,这个薪资水平,对小雪颇具诱惑力。在对方的几番劝说之下,小雪咬了咬牙,最终先支付了500元,双方约定所欠部分日后从兼职收入中扣除。

之后,小雪被带去拍了几组写真照,星宿公司称其为“模特卡”,是用来向客户推荐模特的,但小雪的这个“模特卡”却似乎一直都没有用过,因为两个月以来,她并未得到兼职机会。

2 签约后一直“还债”

相对小雪,23岁的韶关姑娘阿婷交给星宿公司的钱就更多了。“当时是通过网络看到这家公司的招聘公告。”2015年6月25日,阿婷通过58同城网搜索到星宿公司,在网站弹出的对话框中简单聊了几句后,星宿公司一名自称“老师”的女性工作人员加了阿婷的微信。

阿婷本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了公司的面试。面试过程中,阿婷也被不停地劝说办理模特卡,费用为1280元。几番讨价还价,阿婷最终交了400元,公司同意所欠部分从以后兼职收入中扣除。

在拍了“模特卡”的照片后,一个自称盘总的人向阿婷表示,最好是做公司的签约模特,这样就会将她推到公司的平台上进行展示,每个月会获得5次以上的拍摄机会,每次可以获得500元以上的回报。

但这个推广自然不是免费的。盘总称要签个合同,一年期的费用是8800元,两年期的更高,理由是“要想获得这些合作机会,公司要派销售人员去跑单,这钱都是给他们的提成。”来东莞打拼一年多的阿婷,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被说动心了,将好不容易攒下来的5000元先行支付,同公司约定剩余的3800元用兼职收入抵扣。

签约当天,阿婷就被安排拍摄了一组包包广告,收入为600元,不过这笔钱她并没有拿到,而是抵了之前的欠款。“等把欠款抵完后,以后每次拍摄的收入就降到200元了。这样的机会还都是我自己找到公司去,他们被动安排的,每次都显得极不情愿。”

同样的故事,在阿翠、阿敏、阿芳、阿辉等20多名年轻人身上发生。他们交钱的数额不等,但无一赚回了成本。值得一提的是,阿辉是他们中间唯一的男性,小伙子21岁,身高一米八,交付了2000余元,所欠部分同样被要求从日后兼职所得中扣除。而他至今没能等来期待中的走秀。

3 仍有年轻人去应聘

连日来,上述20多名来自东莞、佛山等地的年轻人,纷纷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在网络上,并组建了维权的微信群。但羊城晚报记者近日采访中发现,前来星宿公司应聘的年轻人仍是络绎不绝。

5月24日上午,在其中一名举报人阿芳的带领下,羊城晚报记者第一次来到了星宿公司,同时将掌握的情况向东莞南城工商分局反映。面对记者及南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时,该公司一名黄姓总监大声称:“不要打扰我们正常营业”。就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还有四五名女生前来应聘。

5月27日,阿敏、阿芳、阿辉和阿婷等集体报警,东莞南城新城派出所民警随后来到星宿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盘庆和、董事盘红军等人接受了问询。不过,两人均回绝记者采访的请求。而在此过程中,一位母亲正好带着儿子准备来应聘模特,刚踏进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随后匆匆离开。

4 公司法人曾涉诈骗

5月27日,南城工商就此事回复称,经查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盘庆和持有“中国演出行业演出经纪人资格证”,而该公司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涉嫌擅自从事演出及模特经纪服务,该分局已将上述情况移交给东莞市文广新局南城文化执法分队处理。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星宿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及经理均为盘庆和,监事为盘红军,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5日,注册资本300万元。而在佛山,盘庆和和盘红军也注册了一家同名企业,名“佛山星宿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盘庆和与盘红军这两个名字,曾出现于6年前江苏一宗诈骗案中。当时,两人为“江阴市美亚广告艺术摄影有限公司”的员工,具体工作就是上街物色年轻女性,以公司招聘平面模特为由,将她们骗到办公地点,诱骗被害人交纳摄影费、演艺策划活动费、杂志刊登费等。“即便他们有前科,但也不意味着这次是‘诈骗’。”负责处理此案的办案民警对当事人阿婷证实,盘庆和确实曾因诈骗被判刑6个月。目前,东莞公安已经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

针对此案,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唐胜利律师认为,就法理而言,首先要看公司营业范围及资质,如果没有,则说明主观上有诈骗嫌疑;其次要看宣传内容是否存在虚假;第三要看合同或协议,权利义务如何约定;最后,看资金使用情况,如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其他用途,就涉嫌犯罪。而就本案而言,工商部门已经认定这家公司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涉嫌擅自从事演出及模特经纪服务,从主观而言已经存在诈骗的嫌疑。

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荣还表示,这样的模特公司要有履约的证据,比如所谓的需要广告服务的人员去接洽过、需要广告服务的人跟公司已经有签署相应的合约。“最起码有这些基本的事实,表明他以实际的行动在履行合约。如果这些材料都无法提供的话,应该说他的履约能力会被否定的。”刘律师认为,该公司如果以收取他人的财物为目的,但没有履约的动机或者没有履约的能力,长期不履约或根本没有履约的意愿,加之涉及人数众多,这种行为或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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