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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姨娘要做南京“武疯子”监护人 意谋房产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4-26 09:40:31

  

  交汇点记者 王梦然

  

  小市街道司法所所长陈侃现场协调

  有伤害他人或者自己的行为能力、想法、冲动、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俗称“武疯子”,这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类人。这类病人如果无人监护或不治疗,会对自身及社会安全造成一定危害。近日,南京(楼盘)市鼓楼区司法局小市司法所历时一个多月,成功化解一起女精神病患者因无监护而可能引起的安全隐患,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汇点记者 王梦然

  事件原由

  女精神病患者母亲去世

  社区请街道司法部门支援

  家住鼓楼区小市街道的王某今年40多岁,患有精神疾病,一直以来和母亲相依为命。今年年初,随着母亲的去世,王某的“未来”便令人担忧起来,患病多年,没有行为能力的王某应该由谁照看呢?南京鼓楼区小市司法所所长陈侃在采访中告诉记者,王某虽然有舅舅以及几个姨娘,但是否具备监护能力还有待鉴定,而王某是民间俗称的“武疯子”,现又到了极易发病的时节,如果无人监督其按时服药,有可能会病发,还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对王某监护人的指定成了件让社区很头疼的事。王某所在社区只有将情况反馈至街道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社区有指定残疾病人监护人的义务,有些情况下,还有承担监护职责的责任。

  陈侃特别告诉记者,该规定还明确: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社区不仅有指定精神病人监护人的义务,有些情况下,还要承担监护责任。陈侃说,如果病人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这些排列顺序,亦应视为担任监护人的先后顺序。但是,首先,这些人员应该是有监护能力的。

  协调现场

  区司法局牵头,评估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虽然《民法通则》规定了社区对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指定监护人的权利,甚至有监护职责,但因为社区不常处理这样的事,真的遇上还是感到棘手。小市司法所所长陈侃告诉记者,该所在接到社区的“求助”后,首先从社区要来了王某的近亲属信息,王某户口本上显示,父亲于多年前死亡,无近亲属或亲友适合担任监护人,母亲方面还有一些亲人在,且均已超过了60岁。

  正当司法所工作人员犯愁哪位亲属可以担任监护人时,王某的一位远在安徽的姨娘联系到社区,在电话中积极要求做王某的监护人。按照民法通则,姨娘这样的近亲属,确实符合担任监护人的条件,在符合条件的亲属的主动要求下,是不是就能顺理成章地完成监护权的认定?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还需要社区和司法局做评估,对愿意做监护人的亲友做心态分析。

  陈侃表示,当王某的安徽姨娘提出要做监护人后,司法局牵头,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驻站律师参与,召集了社区民警、街道低保、残联相关部门,就王某监护一事,进行协调并现场普法。

  姨娘虽符合监护条件,但一句话平添谋取房产嫌疑

  在协调会上,王某具备条件的亲友对担任监护人的理由、态度以及后续监护方案进行了阐释,似乎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王某姨娘的一番话,让参会人员倍感压力,她说:“目前我最适合当王某的监护人,我家目前生活困难,孙子有病急需用钱,我监护她(王某),但需要将她现在的房产变现。”

  记者了解得知,王某名下有一套与其母亲共有的产权门面房,这也是王某赖以生存的唯一经济来源,这位安徽的姨娘竟然提及王某房产,并将其作为监护条件,这让在场的各位,尤其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警觉起来。

  社区以及司法局工作人员由此怀疑,姨娘想要监护王某的心态有问题,有牟取王某房产的嫌疑。“对于王某这样的,丧失行为能力的人来说,今后只能依靠这处房产治病、养老,如果被姨娘将房产变现,那今后生活来源就没有了。”社区工作人员提出的担忧,也是在场亲友以及司法工作人员所担心的。

  姨娘找来王某年老生父,协调会又生新变数

  眼看由于监护心态受到质疑而可能丧失监护权,王某的姨娘又突然说道:“我手上还有一个监护人,他是法定监护人,不需要你们指定了。”安徽姨娘话音未落,全场就陷入一阵疑惑。

  协调会现场,王某的姨娘就领着一个男人出现,场面顿时一阵混乱,王某众亲友纷纷指责。这是怎么回事?男子是谁?在司法工作人员的了解下得知,原来王某的母亲年轻时在安徽插队,与该男子相识并结婚,生下王某。然而不久后,知青落实政策返城,王某的母亲与该男子离婚,之后,双方再没有过联系。离婚后的王某母亲再婚,在第二任丈夫死后,考虑到王某的现状,才决定购房为王某养残。

  事情的原委到这里,已经算水落石出,男子的身份也被证实,确实是王某的生父。然而,司法工作人员却表示,按照法律,该男子即便是王某的生父,也未必能作监护人。其监护能力还需鉴定,陈侃告诉记者,首先,虽然该男子声称是王某生父,但要证实父女血缘关系还要做亲子鉴定;其次,考虑到王某和生父多年未联系,再加上王某生父目前住在安徽的养老院,所以监护能力有待考察,且需要征求王某的意见。

  陈侃强调,即便亲友取得监护权,也无权自行处置王某的财产。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司法局建议亲友到房产局,为王某的房产备案。社区民警警示,不论有无取得监护权,针对王某的现状,都应该对其照顾,督促其服药,防止肇事肇祸行为发生。

  协调结果

  生父无监护能力

  众亲友共同监护

  在司法部门以及社区的协调下,王某在场亲属统一了意见。首先,王某安徽的姨娘在言语中透露出为一己私利而处理当事人财产的打算,因此首先不予考虑;其次,如果王某通过药物治疗在精神、智力比较正常时,应听取其本人意见,对亲属们是否经常来往、相处是否融洽、经济条件等进行了解;再次,就目前比较复杂的局面,建议将来无论采取何种监护形式,街道、居委会及相关部门都应该参与对当事人的财产管理和处置,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小市街道司法局局长陈侃向记者表示,最后王某的监护人已基本确定,鉴于其生父的生存现状,无实际监护能力,由其生父委托王某的亲友共同监护,社区参与财产处置监督,在司法所及驻社区司法行政律师的见证下,签订委托监护协议,王某也将在其亲友的监护下,送至相关托老机构。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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