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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律所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30 16:13:35

三十年律所

发布时间: 2016-04-08 10:32:17   作者:慕振东   来源: 方圆律政   我要评论()

摘要:

 

  本文系《方圆律政》2014年9月刊文

 

  “律师制度恢复发展30年来……”这是律师界在做致辞、写文章时最常用的话。近来,又不时收到不少律所欢度30年大庆的喜讯——原来中国改革后第一批成立的律所已进入而立之年。虽然海外来讲,百年大所也不稀奇,但联系中国特殊的国情历史,这些才30岁的律所,已被称为“老所”;伴随中国改革一路风雨征程,30年所发展到今天也实属不易,每家30年所的所史都是中国法治建设尤其是律师发展史的微缩版。

 

  按照民间俗语,不管男人还是女人,30皆是一枝花,那么在律师事业一片繁荣、律所和业务日出其新的今天,这些30年老所是否还能堪称“一枝独秀”?是否依然“老树发新花”?

 

  为了向那些为中国30年律师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的前辈致敬,本刊编辑部特别采访了国内数家30年老所的创始元老,听他们讲述30年律所故事。

 

  追寻三十年老所

  

  1984年和1985年,对于中国律师行业来说是个特别的年份,对于很多律所和律师来说也是永志不忘的——从“法律顾问处”到“律师事务所”,这两年产生了全国第一批律所,标志着中国律师行业向现代法治的集体转向,此后,潮流渐汇聚,青山遮不住。

 

  这两年产生的律所一般统称之为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律所,因为它们是伴随改革开放而产生的,甚至是为了改革开放而产生的,于今它们诞生已经30年。作为30年的老所,是它们筚路蓝缕、饱经沧桑,以自身的艰苦奋斗为今日中国的法治成绩做出了贡献。

 

  列宁说过,纪念伟大的历史节日,为的是解决和推动当前的革命任务。追寻30年老所的历史,为的是从老所的发展中吸取经验教训、传承精神,为律师行业发展新的活力,为司法体制改革增添新的动力。

 

  精英融汇的新舞台

  

  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前身是1979年成立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顾问处,1984年,为了服务于国家对外开放的战略任务而改称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谈起环球的历史,环球合伙人陈幻中有些不安,他说,“我们这些创始合伙人只是中生代,并不是环球的元老”。陈幻中对老环球所充满崇敬和自豪,“老环球所里藏龙卧虎,001号律师证就在我们这里。”

 

  新中国001号的律师是任建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部长、环球最早的负责人。因为在“文革”中他仍然代理商标注册等法律业务,所以1979年国家重新聘请和颁发律师资格时,任建新名列第一。

 

  如今,任建新更为人熟知的身份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对于今天的律师,这种身份和经历看起来非常遥远,“但在30年的老所里,由一所的负责人飞跃到更高的职位,并不奇怪,因为首先当时的律师就是精英中的精英。”陈幻中说,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全国只有212个律师。

 

  那时候的一位律师可能就要撑起一家律所,一家律所可能还要承担一片使命,而它所承担的时代重任远不是现在所能想象的。

 

  1980年,张思之成为北京律协副会长,同时兼任北京市法律顾问处主任。“一天干15个小时,经常住办公室。”张思之说。而更重大的历史使命是,党中央正准备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公审。1980年,司法部指定由北京市的四位律师组成辩护律师组,张思之被任命为组长。

 

  张思之回忆称:“经历了那么多的社会动荡,人们期盼消除人治带来的混乱。最高层有远见:对当时人们最为关注的林彪、江青反革命案,安排公开审判,安排律师进行辩护,向社会发出法制恢复的信号!”

 

  人心思治,法律先行,对当时的人们来说,一个律所的恢复或成立,意味着控辩审三方法治结构的完整,意味着法制的真正恢复,意味着法治的开始。

 

  “法律顾问处属于行政单位,最初的律所也是事业单位,当时律师被界定为国家法律工作者,有行政编制和级别,拿国家工资,甚至一些地方律师还可以穿警服、带手铐、配枪支。这些计划经济的痕迹,对于当时律师和律所的发展却是必须的。”民主与法制社总编刘桂明说,“那时候的律师与公检法人员之间更像法律职业共同体。”

 

  因为都在体制之内,因为人员的稀缺,所以对于老所来说,律所的管理者很容易变成律师行业的管理者。也正是因为之前的从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使得那时候的律师与律师的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特别融洽,这也是推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律师体制顺利改革的保障。

 

  如今,每到中秋节,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武晓骥都会拎着月饼去看望一个人,她就是曾经担任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的周纳新。起因是1989年4月15日,不占国家编制、不占国家经费、自负盈亏的君合刚刚成立,就面临国内国际“政治风波”的影响,生存难以为继。是周纳新的一番话,让在场的人感动至今:“你们辞了职,来创业,没想到变化这么大。没有涉外业务,你们就学着做国内业务。既然批准你们成立了,如果经营不下去了,我收编。”她还交了底:自己手里有20个编制,不能因为走这条路,就让你们没饭吃。

 

  周纳新对律师的关怀源于她在律所的经历,周纳新对律所体制改革的坚定也源于她对律所的熟知。在1986年起担任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前,周纳新是北京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周纳新记得当时有些外商对中国律所体制存在质疑:“我们希望你维护我们投资者的利益,但是你拿政府的工资,所以我们不愿意请中国律师。”

 

  外商的质疑,让周纳新等那些老所的掌门人开始思考,应当改变国家包办律所的状况,使律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在周纳新等领导的推动下,1988年司法部决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启动律所合作制改革;在周纳新的主持和推动下,1993年北京律所开始了合伙制改革。

 

  业务开拓的试验田

  

  改革开放,是中国律所成立和成长的背景;而对于30年的老所,它本身就参与和创造了改革开放的背景。

 

  在环球的历史里,打开国门、拥抱世界,创造中国“第一案”,开创行业先声和标准,并不罕见。如以项目融资方式从境外筹资的电站第一案——山东日照电厂;民用飞机租赁第一案——南方航空公司波音飞机租赁;第一个核电站的建设和融资项目——大亚湾核电站;第一个中国企业发行N股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1992年华晨中国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上市……

 

  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是环球的元老律师们参与完成的中美合作开发山西平朔煤矿项目。因为在邓小平对外开放的策略中,最具有创新和突破意义的就是利用外资,而中美合作开发山西平朔煤矿就是邓小平大胆设计、倡导和践行开展中外经济合作的开先河之笔。

 

  对于那些晦涩、严谨的涉外法律条文,当时参与项目的老律师们记忆犹新,从法律关系的定性到权利义务的分配,这些内容对他们来讲都是全新的——“压力很大,材料几乎都是英文的,每天都要加班加点地查资料”。然而不负众望,环球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历史使命。

 

  陈幻中说,“今日国内的现代法律和法律体系,尤其是全部经济法和民法,均于中国改革开放后始创或重建。而现代经济法律和律师制度源于西方,由中国改革开放后从西方借鉴和引进。这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进口之一。而当时有幸应时而生的环球等涉外律所,就是第一批学生和弄潮儿,从业务实践中接触和学习了复杂的现代商法和国际惯例。这些珍贵的国际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不仅成为律师专业水平的标杆,更因为之后中国律师体制的大改革,在百花齐放的合伙制律所中生根开花结果,起到了重要的行业推动和专业提升作用。从这个意义上,当初的几所涉外律所,成为日后合伙制律所的黄埔军校。”

 

  说到动情处,陈幻中拿出了他珍藏的中信律所持有的中国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第00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1984年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与环球一道共同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中信律所也曾在律师界创立了众多的“第一案”。作为中信的最后一任主任,陈幻中说,“正是因为中信的经历和实力,我们才获得了这001号的证书,这是中国证券法律业务的诞生标志”。

 

  30年代老所,参与了改革开放,推动着法治建设,创造着律师行业的历史背景,也在拓展着律师行业的生存环境。

 

  也是在环球,还有002号的律师,他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创始人,时任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的柳谷书。如今驰名中外的北京柳沈律师事务所的“柳”字即是源于柳谷书。1984年,63岁的柳谷书创办了香港中国专利代理公司,1993年,72岁的柳谷书参加创建了柳沈律师事务所的前身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

 

  柳谷书生前曾经对他的儿子说过的一句话被媒体广泛引用而成为经典:“一个人有两样东西谁也拿不走,一个是知识,一个是信誉。”他的儿子是联想集团的柳传志。

 

  柳传志在致父亲的悼词里饱含深情和敬意地说:“您圆满地处理了迪斯尼的案子,圆满地处理了维他奶的案子。一个又一个案子的成功,让外国人对香港中国专利代理公司的品牌开始有了信心,对中国专利法的实施开始有了信心,对中国改革开放的真诚有了信心。”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陈增源是全国第一家以律师事务所命名的蛇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一有时间他总会去拜访82岁的姚峰老人。

 

  “1983年7月15日,蛇口所正式挂牌开业,姚峰是所里唯一的律师。蛇口所开业后一个月,没有一件业务,”陈增源说,“是姚峰首先开拓了律师见证业务。”姚峰接的第一单见证业务是“香港熊瑞昌先生出租蛇口碧涛苑昌景阁2楼A公寓”见证业务。这一单业务,“律所收取了15块钱的律师费,”姚峰说。

 

  蛇口所大胆涉足当时法无明文规定的非诉讼领域,从1983年7月到1986年3月,其承办的律师非诉讼业务有起草、审查合同、参与项目谈判、见证合同签订业务30件,股权转让律师业务4件,房屋买卖合同见证等见证业务1186件。而这些业务的开拓和开展受到了香港居民和深圳市民的好评和欢迎。蛇口所也就成为了最早开拓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律所。

 

  “吃水莫忘打井人啊!”陈增源感慨地说。

 

  行业发展的活化石

  

  30年的老所,是运用行政力量、计划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律师力量的产物。改革开放,在国家从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政府淡出,律师作为中介介入是大趋势。律师会像“经济警察”一样,把纷繁的经济关系和商业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促进经济活动健康有序的进行。但是,因律所体制和机制的限制,当时律师队伍发展不起来,人员、经费严重不足。

 

  周纳新对当时律所的机制和模式记忆犹新:“吃财政,大家干多干少都一样;再就是没有进人的权力,是司法局吸收人,再给律所,给你谁就是谁,你不能挑选,也不能退。因为是行政手段分配,进来的人不一定干得了这个活,干得了的又进不来,因为工资指标是有限制的。”

 

  老所需要脱胎换骨。

 

  1985年即担任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的杨伟程,带领着琴岛经历了行政、事业、合作、合伙四个体制阶段,于是琴岛成为新中国律师业的一块活化石,见证了共和国律师业的全部发展历程;30年来,在山东乃至全国,琴岛一直引领潮流。

 

  杨伟程认为琴岛发展至今的秘诀是“改革,不断优化律所的管理体制”。但全国范围内30多年的老所有琴岛这样的成绩却屈指可数。周纳新说八九十年代的律所体制改革,受冲击最大的就是那些老所。周纳新分析,“能干的、合得来的先行一步,走出去组建了合作所或合伙所了。”1988年7月底,在周纳新的指导下,以原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以岭为负责人的经纬律师事务所成立,这是北京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律所的国办体制、律师的“铁饭碗”就此打破。因为意义重大,中央电视台还在黄金时段报道了此事。

 

  周纳新还记得1993年北京试点合伙制后,7个老牌国资所的人一下子打乱了。最后剩余的人,北京司法局集中在一起,全部归入了北京经济律师事务所。而这个律所现在也不存在了。

 

  “老兵永不死,只是渐凋零”,老所的生命是顽强的。刘桂明说,“很多老所不过是改头换名了而已。”

 

  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是1995年8月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改制和更名后的产物。众鑫取的是“中心”的谐音。

 

  而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就是北京第十律师事务所。

 

  被誉为陕西律师摇篮的西安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如今叫作陕西帝意律师事务所。

 

  被誉为“津门律师的摇篮”的天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则改名天津依法律师事务所,因为当年人们简称天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为“一法”。

 

  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的前身则是周纳新曾任主任的大名鼎鼎的北京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的前身就是1985年成立的隶属外经贸部的北京长城律师事务所。

  ……

 

  老所更是源远流长的。刘桂明说,“律师个人和律所组织是有传承性的。”

  中信律所不在了,但像陈幻中等优秀的涉外律师依然驰骋在国际舞台上。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改名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但同样由原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律师组成的还有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

 

  1993年,王俊峰带着环球的三名同事一起辞职下海,创建了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于今,金杜已成为中国律师业中屈指可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但环球依旧根深叶茂,元气未伤,环球至今仍然在诸多领域保持中国领先的地位,连续多年被 Legal500、Asian Legal Business 和 Asia Law & Practice 等国际知名的法律评论杂志评选为中国最佳的律所之一。

 

  “对于改革,‘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终’。老所都是应特定时期历史使命而诞生,而这些使命已经完成。改革本来就是旧事物让位给新事物的过程,所以很多30年的老所消亡了也是正常的。”陈幻中表示,时至今天,这个行业有义务保留其历史轨迹。任何没有历史感和历史责任的行业,都难成大气候,包括律师行业。环球已经成为行业不多的老字号,我们有义务将这个老字号传承下去。这已经超出了一家律所的意义。对于行业来说,老所也已经超出了特定历史产物的意义,它们代表着不把律师市侩化的精神。近年来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各层面都出现道德滑坡和庸俗化、物质化趋向,其根源就是丧失精神唯存利益。现在我们追寻老所,正当其时。

 

  蛇口:律所从这里开始

  

  因为担任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主任,因此常有人向陈增源问起律师前辈姚峰的近况,而提起姚峰,陈增源也总是饱含敬意和深情——“老人家已经82岁了,身体还挺硬朗,精神也很好,现在还经常回所里看看”。

 

  姚峰何许人也?“1983年7月15日,蛇口所成立时,他是蛇口所唯一一名律师。”陈增源说,“常回所里看看,姚峰老人难忘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常见见姚峰律师,蛇口律师可以铭记那种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精神。”这种精神,陈增源简要地概括为三个词:开拓、创新、笃行。

 

  开拓

  

  “1979年8月1日,作为当时全国三个经济特区之一的深圳蛇口,正式宣布破土动工,主要由香港招商局投资建设。”回忆往昔峥嵘岁月时,姚峰老人记忆不差分毫。1982年6月,聚集在蛇口的投资外商达到了31家。其中,工业企业23家、地产2家、服务行业4家、运输2家。当时,这些三资企业的投资协议书和章程,房产买卖、银行按揭等手续,都在香港律师楼办理,这与国家主权原则和国家法律相悖,与国际司法及国际惯例不符,律所具备了产生的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

 

  1983年3月,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薛宝华及香港招商局的老干部郭玉骏,找到了具有律师执照的姚峰(1963年7月姚峰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律专业,分配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处工作。1976年6月调入交通部广州物管处工作。1979年7月调入香港招商局开发蛇口工业区,是工业区地产公司物业产权登记处负责人。1981年7月被广东省司法厅批准为律师,当时全省仅有律师127名,整个深圳只有3名律师),提出创办蛇口律师事务所。随后,深圳市司法局负责人周绪林、蛇口工业区人事处吴念祖等知道此事后,也大力支持,并积极做筹建工作。

 

  1983年3月21日,经司法部部长刘复之亲阅同意,广东省司法厅同意成立蛇口律师事务所的批复下来了。陈增源小心翼翼地找出那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文件——粤司(1983)25号文,上面写着:报告收悉,根据司法部刘复之部长的意见,经我厅研究,同意成立“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对外挂牌时,名称改为“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将“工业区”3个字去掉。

 

  1983年7月15日,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在蛇口正式挂牌开业。“开业后,律师所在海景广场大门右侧靠海的一栋陈旧黄色房子里办公,面积有100多平方米。楼下一间办公室,一间接待室,楼上一间打字及资料室,一间厨房,设备非常简陋。”姚峰老人记忆犹新。

 

  工业区人事处专门为蛇口所下达行政编制,创始成员共有4人:负责人为吴念祖,英文翻译员为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的倪学林,两人均由蛇口工业区人事处调来。打字员兼财务为叶素君女士,是从工业区凯达公司调来的。专职律师则只有姚峰1人,之前在工业区房地产公司物业产权登记处负责人事工作。

 

  蛇口所诞生不久,深圳市法律顾问处也更名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以后各律所逐渐在全国开设。

 

  创新

  

  作为全国首家律所,蛇口所足以载入史册。但是“在当时的蛇口,有很多的首创,没有人能躺在‘首创’上睡大觉,关键在于谁能不断创新,闯出一条路来。”陈增源说。

 

  在“不管黑猫白猫”的年代,首要的是要“捉到老鼠”,这是尤为紧迫的问题。而蛇口所开业后一个月,没有一件业务,而且有群众反映,所里的同志,昨天搞人事工作,今天摇身一变干起律师工作,难以相信。为此,姚峰辞去了在蛇口工业区的人事处工作,专职在蛇口所从事律师业务。

 

  蛇口所的开创意义正在于它不止是一个路标,而是一条道路。在业务方面,蛇口所大胆涉足当时法无明文规定的非诉讼领域。为了与国际律师业务接轨,姚峰首先开拓了律师见证业务,接的第一单便是香港熊瑞昌先生出租蛇口公寓见证业务。这一单业务,蛇口所收取了15块钱的律师费。

 

  接着,蛇口所经办了“中国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海洋联合服务私人有限公司合资开发赤湾300米油码头”的协议书、章程的谈判、起草合同和合同见证业务。该投资项目标的额为2000万美元,双方同意并签字后,律所收取了4000元的“巨额”律师见证费。

 

  当时,律所的收入都要上交蛇口工业区财务处,再由该处给律所工作人员发放工资。专职律师姚峰当时的工资是每月130多元,另外还不定期地发放奖金进行业务嘉奖。1984年4月,经报批后蛇口所购买了一辆面包车,接着买了一台电脑,请电脑专业人员编写程序,用电脑管理业务,这当时在全国是非常罕见的。

 

  而从1983年7月到1986年3月,蛇口所承办的律师非诉讼业务有起草、审查合同、参与项目谈判、见证合同签订业务30件,股权转让律师业务4件,房屋买卖合同见证等见证业务1186件。可以说,蛇口所由此成为中国当时最早开拓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先行者。

 

  笃行

  

  2005年,广东省律师协会为表彰蛇口所成立20年来取得的成绩,特地给蛇口所颁发铜牌,评价蛇口所:“二十载,改革先行;度春秋,历久弥彰。”先行,首先是笃行,认真履行律师的职责,开拓业务。陈增源表示,改革,先行,难免要有孤独,而这孤独中实际是一种对错误的预防和担当,是一种笃定对真理的追求和坚持。

 

  2008年,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办等单位联合组织的改革开放30年广东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中,经公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审核评议,“1983年7月15日,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首家挂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机构,标志着中国律师业开始与国际接轨”入选广东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而还有一件让蛇口所倍感自豪的是,蛇口所是全国唯一一家经特批保留地名命名的律所。

 

  在2001年之前,全国的律所基本上都是以地名来命名。2001年,司法部发文规定禁止在律所名称上使用地名、地域称谓。发文后,全国律所都完成了从地名到字号的更名。

 

  当时,蛇口所全所讨论是否保留“蛇口”名称,由于多数律师支持保留,因此,起草了关于保留“蛇口律师事务所”名称的报告,经司法部、广东司法厅特批,保留“蛇口”地名作为所名,由“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改名为“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蛇口所成为全国唯一一家保留地名命名的律所。

 

  截至今天,历史仍然在铭记蛇口所笃行而先行的身影。念及于此,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满怀敬意地说:“当初拓荒者刚强、坚韧、拼搏的创业精神,对深圳、广东乃至全国的律师来说,都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这一代律师认真学习并大力弘扬。”

 

  杨伟程:琴岛三十年的主任

  

  他,是律师界的一个传奇人物,被媒体誉为“中国律师行业的领军人物之一”。

 

  他就是杨伟程,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是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荣记个人一等功两次,荣获“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被授予“全国十佳律师”、“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在所有社会角色中,让杨伟程寄情最深的是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30年前他是琴岛的主任,30年后他依然是琴岛的主任——那是他安身立命的根基,也是记载他创业与事业发展的希望之帆。

 

  琴岛,在杨伟程的领导下,以其促进本地“三个文明”建设的显赫业绩先后获得中央、省、市各级授予的主要荣誉30多项,其中包括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首批(司法)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等多项国家级荣誉。2004年6月“琴岛”法律服务商标被山东省工商局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7年8月“琴岛”法律服务注册商标通过山东省工商管理局“山东省著名商标”续展评审,成为全省律师行业唯一获得续展的著名商标。面对已取得的成就,杨伟程率领全体琴岛律师提出并坚持做:“超越已有,再创辉煌”!

 

  方圆律政:请您先简要介绍一下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杨伟程: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是青岛市首家律所,是一家以金融证券、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房地产、国际商务和人身损害民事赔偿等专业法律服务为特色的综合性律所,业务范围广泛,囊括法律服务各专业领域,可用中、英、韩、日等多种语言提供法律服务。

 

  琴岛总部设于青岛,在北京、济南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执业律师近百人。全所有全国十佳律师、省市优秀律师、十佳律师20余名,近20人入选全国、省、市律协专业专门委员会,大批律师具有博士、硕士、双学士和海外学位,一批律师同时具备医师、工程师、会计师、专利代理人等职业资格,多名律师出国出境进修实习。

 

  方圆律政:您是从什么时候、在怎样的背景下担任琴岛主任?

 

  杨伟程:1980年8月,改革的春风刚刚吹拂到齐鲁大地,琴岛律师事务所(当时为青岛市法律顾问处)诞生了。1981年到1985年我在青岛市司法局担任办公室秘书、副主任;1985年2月,受青岛市司法局领导的指派,我离开机关,担任琴岛主任。当时,律师工作机构是行政编制,我是律师,但又有国家干部身份,我当时是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兼琴岛主任。

 

  1994年2月,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前夕,青岛市委主要领导找我谈话:“老杨,根据律师业新的管理体制要求,你要么到局机关当副局长,要么在所里当律师,二者只能选一。”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于是我辞去副局长职务,成为一名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个人力量有限,集体力量无穷。要想更多更好地为民众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单靠个人、靠几个人不行,必须把律师队伍带好,把律师所建好,把法律服务搞好,我们要打造百年琴岛的律师品牌。我能做的是以身作则,为人表率,与大家一起创造辉煌。

 

  方圆律政:30多年来在山东乃至全国,琴岛一直引领潮流,至今仍然首屈一指,琴岛的秘诀是什么?

 

  杨伟程:改革,不断优化律所的管理体制。30年多来,琴岛经历了行政、事业、合作、合伙四个体制阶段,实现了律所管理体制的根本变革,由行政隶属变成为法律服务市场的独立主体,走过了一条不断改革、创新、发展之路,使琴岛成为新中国律师业的一块活化石,见证了共和国律师业的全部发展历程。

 

  市场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为把琴岛办成全国一流的律所,我们坚持靠人才兴所,重视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律所先后吸纳大批具有博士、硕士、双学士和海外学位的律师加盟,同时对具有丰富经验的本科学历律师一视同仁,特别注重聚集一批复合型律师人才。目前,所里有20多名律师兼有医师、工程师、会计师、评估师、专利代理人等职业资格,他们以知识复合的优势打造着独具特色的专业服务品牌。所里还多渠道多层次地安排13名律师先后到美国、新西兰、英国、瑞士等国家和香港进行培训。我国加入WTO以及实施CEPA安排后,我们与香港简家聪律师行建立了紧密型合作关系,并直接聘请香港著名律师担任本所的香港法律顾问,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办案,使律所的外向业务迅猛发展。

 

  方圆律政:提起琴岛改革,大家都会提到您带领大家经历的律所改制“几部曲”,请您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杨伟程:大家都知道,律所发展最重大的改革就是1993年的合伙制改革。合伙律所实行“两不四自”原则,即“不占国家经费和编制;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而早在1984年我们琴岛率先在山东省进行了自收自支试点,实行了“财政断奶”;1989年琴岛开始实行任务承包,按照完成的业务量进行考核,拉开了奖励档次;1992年我们进行了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上的改革,实行了人才合理流动和效益浮动工资;1994年,在原有事业编的基础上又引进了市场机制,大胆实行“一所两制”,激发了琴岛的发展活力,在职律师队伍达到了70多人。

 

  1998年,针对国资所“产权不明晰”的深层次问题,琴岛实行了国资民营制度,建立了法人财产制度和个人财产参与制度,形成了产权多元化的格局,这在当时是中国律师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被誉为山东省乃至全国“国资所改革的一面旗帜”,在全国推广。2000年,琴岛实行“脱钩改制”,变为合作制。“辞官当律师”,不只是我,2000年全所99名律师也都放弃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成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人”。2008年,琴岛又改为合伙制。体制改革的完成,奠定了律所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们依然保持旺盛的发展活力。

 

  方圆律政:在琴岛未来的发展中,您觉得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

 

  杨伟程:律所改制后,部分律师产生了重经济利益、轻视社会效益的倾向。对此,我们提出了“政治建所,服务大局,心系百姓,诚信服务”的施政纲领,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治所方针,琴岛要把培养一支“公正、廉洁、博学、进取”的律师队伍和建设一个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作为目标。

 

  我认为律师要认清自身的使命和职责,增强对律师职业公益性的认识。我现在还兼任律所的党总支书记,我们要求党员人人争当群众“政治上的主心骨、业务上的顶梁柱、公益事业的热心人”,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年来,琴岛律师一直保持着“诚信、进取、博学、廉洁”的良好社会职业形象。青岛市的许多大型项目,从海湾大桥、大炼油项目论证,到东部开发、机场扩建、地铁建设,从奥帆赛、世园会筹备举行到出国招商引资,到处都有琴岛律师服务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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