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列表

6月起江西4家法院试点改革家事审判方式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19 10:48:26

  摘要 家事案件,是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包括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收养关系纠纷案件等。和普通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带有强烈的情感、伦理色彩,权利义务复杂,一旦处理不好,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很大影响。

  5月16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6年6月1日起,我省4家法院将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分别为南昌县人民法院、南丰县人民法院、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家事案件,是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包括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收养关系纠纷案件等。和普通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带有强烈的情感、伦理色彩,权利义务复杂,一旦处理不好,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很大影响。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以离婚案件为例,之前法官很少会把精力放在当事人的感情修复上,更关注的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人性化的东西不多,所以最高院在全国开展家事审判工作改革试点,也是希望能在这方面有所提高。

  对于我省4家试点法院的选择,省高院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初,省高院收到了十余家自荐与推荐法院申请,在综合考量各单位婚姻家事案件审理数量、审判力量、审理经验、地域特点等因素后,最终确定了试点名单。

  例如,南丰县人民法院2012年至2015年期间共审结离婚纠纷647件,其中调、撤499件,调撤率为77%。判决146件,判决案件中上诉4件,上诉率仅为2.7%,总体呈现出“调撤率较高,判决率低、上诉率低”的特点。而作为我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基层法院,浔阳区人民法院在家事调查和审理上实行主审法官调查、答疑、调处、审理、家访一体化机制,使得法官不再仅仅是审判者,更是调解者,不再单纯是“坐堂听案”,更多是“下堂听案”。

  名单确定后,家事案件审判怎么改?据介绍,此次改革试点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等。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南丰县人民法院民庭负责人表示,改革具体举措正在制定中,法院将下大力气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

  来源: 江西日报  作者: 陈璋   转自:新华网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看中华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看中华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