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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辖区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指导·重庆日报数字报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4-27 16:49:37

    本报讯 (记者 黄乔 通讯员 王倩)4月26日,记者从市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出台的《小额诉讼工作指引》,从组织、程序和考核评价上加强了对辖区基层法院小额诉讼工作的指导力度,规范小额诉讼工作流程,确保小额诉讼程序正确适用,进一步提升辖区法院简易程序案件审判效率。

    “《小额诉讼工作指引》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基层法院小额诉讼工作进行指导。”市四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有效适用;二是严格程序告知,保障诉讼权利;三是合理精简程序,提升审判效率;四是量化考核指标,强化督促指导。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该负责人介绍说,该院统一了机构人员,要求辖区基层法院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速裁庭或在民事审判庭内设立速裁工作小组等组织,负责小额诉讼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在严格程序告知方面,该院制定统一样式的《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发放到辖区法院,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将告知书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内容包括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一审终审、审理期限、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等内容。

    在合理精简程序方面,该院要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在3个月内快审快结,对能够当庭宣判的当庭宣判。该负责人说,“小额诉讼案件庭审程序可适当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可同时进行,经当事人同意后可通过巡回审判、视听传输技术等多种方式开展庭审,便利案件当事人。”

    据介绍,在量化考核指标方面,该院建立了辖区法院小额诉讼工作评估体系,每月通报各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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