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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培训机构究竟是学校还是公司?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6-05-27 14:01:06

现状 培训行业利润巨大 投诉量居高不下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年中国教育与培训市场专题研究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显示,中国教育培训产业发展迅速。

总体看,中国教育培训产业的总需求达到1.8万亿元,除去正规的学校教育(大约占60%,折合1.08万亿),市场化培训需求达到7200亿元。每年将近有1亿人参加培训,培训机构高达数百万家,其中,少儿教育、英语培训、IT技能培训成为产业三大支柱。行业不断扩张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丰厚的利润。以“一对一”培训为例,费用根据年级、科目和课时数而定,年级越高,收费越高。一般小学生收费在每小时120元左右,高中生在240元左右。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费用只有四分之一是给老师的课时费,其余都被培训机构收入囊中。

令人意料之中,私营培训快速发展的同时,泥沙俱下,投诉量居高不下,跑路门屡屡发生。

上周,全国连锁的教育培训机构聚智堂突然停业,负责人涉嫌跑路。聚智堂天津校区的品牌“才智教育”的十几家培训点也全部关门大吉,人去屋空。大量交费后还没上完课甚至根本没来得及上课的学生和家长成了受害者,涉及资金高达千万。该事件再次引发大众对私营培训行业关注。

“钱被骗了是小事,我们可以慢慢挣慢慢缓。关键是孩子马上就要高三了,我们把宝都押在这个学校了,太闹心了。”整整两个小时,老李抽了一整盒烟。

据3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5年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总共5811件,在服务类投诉量中占第五位。广州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李兆平介绍,教育培训行业乱收费问题一直是广东市民投诉的焦点问题。

揭露 家长擦亮眼 谨防培训机构三大乱象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大众对社会教育、继续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多,许多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诞生。在这些教育消费中,暗藏不少陷阱不为大家所注意,一些消费不安全因素很容易让家长学生上当受骗。

无资质运营 虚假宣传现象严重

目前市场上很多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存在资质不全的问题,“有证无照”或者“无证无照”现象比较普遍;另外,培训机构为了争取生源,往往将金钱投入到广告宣传中,通过纸质广告、网络和手机短信等方式,铺天盖地展开宣传攻势。在宣传中,夸大其实并不存在的办学资质、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不切实际地使用“一对一名师辅导”、“顶级名师”、“包通过考试”、“大幅提升学生成绩”等字眼,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

设置合同陷阱 消费后维权难

很多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为获取最大经济利益,在合同中故意设置合同陷阱,设立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一些培训机构号称“考试保过,不过退费”,学员没过时,又称是学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学习;有网友称,2015年4月看到某机构发出学员15日无条件退费的承诺,便报名交费。“后来发现考试难度较大提交退费申请,系统显示符合15天退费的条件,但我等了一周仍然没有任何人答复我,于是我致电十多次,最终给我的答复是由于我退费时间超过7日不予退费。”

办学条件良莠不齐 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部分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只注重短期的经济利益,没有成体系的教学模式,市场上什么课程热就培训什么;培训场所往往随经营方式需求而设,部分租用民宅、车库、闲置场所作为培训场所,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培训项目逐渐涵盖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而聘请的教师缺乏相应资质水平,培训成效难以保证。例如,家长反映,很多培训机构的授课老师,有些并无教师资格证,甚至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

因此,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查实广告信息,确认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理性对待承诺,认真分析签约条款。最重要的是,尊重孩子意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补习方案。

分析 法律空白致监管缺位 为跑路提供可乘之机

事实上,在私营培训行业,维权无门不仅只出现在消费者,不少想合法化的培训机构也走投无路。

鼎唐影视公司成立至今已有5年多时间,他们就开办了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也一直想合法化经营,但在广州却找不到管理该领域的政府部门。

鼎唐公司总经理李明诉苦说,“他在广州要合法化根本不可能,没有相关部门管理,被迫在灰色地带中游走。更加讽刺的是,即使是有纠纷了,也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愿意来管。主要是广州市政府没有哪个部门能够有一个明确的条例,让我们去办什么手续。”他们来到工商部门,被告知教育培训机构不属于工商登记范畴,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于法无据;他们跑到教育部门,但又被告知,营利性的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审批,教育部门只负责“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培训机构。

为何教育、工商部门都称“管不了”? 究竟谁来管理教育培训机构?

传统上,中国政府反对将教育行业市场化。在此背景下,教育法要求教育机构不以营利为目。伴随着培训机构的崛起,2013年,国务院修订了《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增加了以下内容:“民办学校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法人”,这也就意味着营利性性教育机构在国家层面获得立法认可,投资者投资于教育行业并获得经济利益回报将不受法律限制。

同时,《民办教育促进法》第2条进一步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执行。”这也就意味着经营性民办机构不属于本法调整对象。

但是,如何登记监管的法律条文却让人摸不着头脑。

附则第66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法律并没有明确指出归谁监管,也没有排除其他部门进行监管,只能意思推测为工商管理部门,但对工商部门的监管范围、标准、职责等未作出具体规定;国务院专门规范此类机构的“另行规定”也未出台。

因此,从理论层面上,中国投资民办教育和培训行业本来有两条路径,一是通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批取得“民办许可证”成为非企业法人;二是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工商局注册成为企业法人。但由于后者缺乏监管条文,想要真正合质还要申请民办许可证。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分析,“民办培训机构取得民营企业的身份不难,只需工商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而取得民办学校的身份却相对困难,需要注册为学校或教育机构。按照《教育法》相关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这不是普通民营企业所能具备的。”因此,许多培训机构打擦边球,只获得营业执照以此欺骗消费者。

法律真空让民办培训机构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近年来,一些工商注册的教育机构频频出事,比如公司负责人卷款而逃,粗暴的培训方式造成学员人身伤害等,对外,这些教育机构以“学校”名义招生,但教育部门却对此视而不见,就是接到投诉,也转给工商部门,因为这不是其监管的范畴;而工商部门,对于“学校”的招生,也认为该教育部门管理。

结语

新事物往往衍生缺陷,表面繁荣的中国私营教育培训市场依然难掩乱象,要从根本上解决行业问题,仅仅依靠行业自律是难以做到的,健全法律法规,形成权责明晰监管格局,加上正确引导才有利于教育市场正常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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