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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出台《暂行办法》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义务教育学校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9-05-12 10:36:44

  中新网福建5月10日电 (黄咏绸)9日,记者由厦门市湖里区政府获悉,厦门市湖里区出台《湖里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暂行办法》《湖里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义务教育学校暂行办法》两个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

  据介绍,两个暂行办法,意图引导学校做到“优质”“普惠”。即在提供“优质”的教学环境、师资、管理及办学质量,还要求举办者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根据实际发生的收支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办学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报区教育、物价部门进行确认或审批,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实现收费普惠、优质惠民的目标。

  因此这次颁布的两个办法在强调确保校园安全前提下,放宽了部分限制。一是校舍选址放宽到鼓励利用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街(居)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二是考虑建成区的实际,校舍建筑标准适当放宽;三是在教学管理、业务培训、公民办结对帮扶、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鼓励扶持;四是简化办事流程,从便民的角度全面落实鼓励政策。

  据悉,该暂行办法有效期为两年。厦门市湖里区副区长刘云标表示,当前该区由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增多,就学压力仍然较大,教育民生短板急需补齐。暂行办法的出台,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提供更多优质普惠的学位,缓解就学压力,并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满足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实现政府办学与多种社会力量办学、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均衡的教育供给格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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