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列表

清远做好“加法”探路教育均衡发展

看中华 最新资讯 2018-01-02 20:08:20

(原标题:省政府出台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意见 清远做好“加法”探路教育均衡发展)

清远做好“加法”探路教育均衡发展

《意见》指出,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合理预留教育设施发展空间资源,确保学校建设用地需要。梁素雅 摄

日前,省政府发布《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分别达98%以上和92%以上。

《意见》提出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改造区、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产业聚集区、商业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及学生学位需求,切实消除大班额。

笔者梳理发现,《意见》中不少内容,正是清远的当前工作重点。面对新形势,清远将从总量上持续增加市区的优质学位,推动中心城区进行规划的学校尽快落地建设,满足新增学生对学位的需求。

全面大力盘优现有学位,推动中心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学区化、联盟化、集团化,把教学质量较好的优质学校拆分,将其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与相对落后的学校共享共用;落实法规,储备学位。明确在城市详细的规划中,结合教育部门的规划,预留教育设施用地,配备足够的教育设施,且用地设施未经过法定程序不能更改。

清远市中心城区大手笔投入、大实施学校布局调整。近5年,清城区新建学校7所,新建公办幼儿园7所,扩建学校13所,新增小学学位13550个,初中学位745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3120个,大大缓解了入学、入园压力。

关注一

如何做好学校布局?

教育设施与居民区建设同步

《意见》要求各地做好统筹谋划,科学计算学位需求缺口,编制学校布局建设规划,解决落实好教育用地等问题,加快学校校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学校如期建成交付使用。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必须举办为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专项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做到一县(市、区)一规划,经地级以上市政府审定后于2018年7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记者从清远市政府网站公布的《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获悉,明确提出新建居民区需配建教育设施的,要与居民区建设同步进行,建成后移交辖区政府,用以举办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还指出,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常住人口规模,结合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动态分析并科学测算区域内教育设施用地的供需状况,合理预留教育设施发展空间资源,确保学校建设用地需要。

对此,《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现有或者预留教育设施用地范围内不得兴建住宅、商业用房和其他与教育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

严格控制征收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和场地。因公共利益确需征收的,应当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划重新建设。原学校、幼儿园的占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化学校、规范化幼儿园基本标准的,重建时应当达到该标准。

清远做好“加法”探路教育均衡发展

2016年清远市“班班通”工程全面完成,优质数字教学资源通达到每个教学班,实现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均等化。梁素雅 摄

关注二

如何鼓励多元化办学?

重点扶持广州名校在清合作办学

《意见》提出,各地要创新办学模式,鼓励多元化办学、改进办学模式、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各地政府可通过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支持各地政府以出租闲置土地、校舍等方式参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各地政府合作举办公办性质的中小学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清远今年大力扶持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公助”计划。扶持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公助”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每学期每人200元(即每年每人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奖励或资助民办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

清远还起草了《清远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基础上,《办法》于2017年9月28日通过了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核。

清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意见》指出,到2018年,80%的民办幼儿园达到规范化幼儿园,100%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民办普通高中达到省一级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达到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明显提高。

值得关注的是,重点扶持广州等地的名校在清远合作办学,在土地使用、工程建设、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要积极指导名校发挥示范作用。

关注三

如何推进教育信息化?

打通教育信息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宽带网络提速扩容工程。开展“一校带多校、一班带多班、一师带多师”的教学教研模式,推进优质教育数字资源在乡村中小学校(教学点)的深入应用。

近年来,清远高度重视发展教育和改善民生工作,以信息化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打通了教育信息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继2014年完成“校校通”工程后,2016年清远市“班班通”工程全面完成,全市100%的公办中小学校所有教室,均拥有了多媒体教学平台,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可以通达到每个教学班,实现了人人可享有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均等化。

据悉,清远将继续深化广清对口帮扶工作,加大投入,借力借智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推动清远教育加快融入珠三角。主要探索如何提升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及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服务全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变革,重点改变全体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来提高教学质量的观念和认识,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清远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着力探索推进同步课堂、专递课堂、数字课堂的区域试点应用,坚持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

此外,清远还确定2017年为“教育信息化应用年”,全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应用。

当前,清远正加快建设一中心一平台一库一系统;实施创客教育培养计划;建设一支具有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科技素养等综合素质水平较高的创客教师队伍。

关注四

如何增加优质资源供给?

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教师是关键。《意见》从足额配置教师资源和促进教师专业两方面入手,着力解决教师着力解决总体超编但学科结构性缺员和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等问题。

《意见》要求,要深入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名校长、名教师等领军人才和骨干教师培养。注重发现和培养一批进取意识和创新能力强、教改成果突出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形成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和合理的人才梯队。

笔者了解到,2016年,清远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完成52人“三名”(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3年周期培养工程,10个市级校长工作室、10个市级班主任工作室和48个教师工作室的3年周期建设,扩充了骨干校长、教师、班主任队伍。组织、选派干部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达2.89万人次。

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人均每月800元,受惠教师16682人。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资格认定与教师资格考试改革,196名教师通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评审,一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顺利完成首次全国教师资格考试。

此外,清远还以教师工作室为载体,培养一批在教学科研方面能挑大梁的骨干教师,以促进清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聚焦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努力探索具有区域性特色的途径与方法,努力推进“教育均衡与教育公平”。教师工作室由清远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授牌,实行市、县(市、区)、校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学校)的原则,由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看中华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看中华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